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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北二环-阜阳路互通立交A、B匝道声屏障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008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北二环-阜阳路互通立交A、B匝道声屏障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AZ0008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部分 1.本项目施工路段是否全部为通车状态? 答:部分区域已放行通车,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2.本项目“P4投标人资格部分中的业绩年限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P44评标办法商务加分部分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年限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前后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严格按照投标资格部分的业绩要求投标? 答:详见变更部分。 3.请招标人明确,清单面积计算规则是否为延米*钢立柱钢梁长度展开面积计算? 答:是。 4.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 答: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未作要求。 5.本项目电子系统内的格式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下内容: ①系统内的开标一览表具体指什么内容? ②投标文件格式中评审因素索引表上传在系统内的什么位置? ③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封面上传在系统内的什么位置? 答:开标一览表和评审因素索引表和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封面均无须提供。 第二部分:变更内容 1.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封闭式声屏障(或封闭式隔音屏)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封闭式声屏障(或封闭式隔音屏)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城市轨道交通定义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封闭式声屏障(或封闭式隔音屏)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封闭式声屏障(或封闭式隔音屏)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城市轨道交通定义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联系方式:0551-6264152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8、66223831 2022年1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