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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2BTFAN0004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磋商文件评分项“投标人生产能力”中: 投标人生产能力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线及生产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家具生产线:1)数控五面钻铣加工中心;2)多轴钻孔机;3)全自动封边机;4)UV油漆涂装线或水性漆涂装生产线。全部包含得4分,每缺少一种设备在4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具有以下生产设备:1)家具人造板甲醛检测仪,2)胶带初粘性试验机,3)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全部包含得6分,每缺少一种设备在6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生产线和生产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外协和租赁设备不予认可;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自有设备的①购销合同扫描件②采购发票(或进口报关单)扫描件③实景图片。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类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生产设备,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0-10分 事实依据:家具人造板甲醛检测仪、胶带初粘性试验机,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关于上述三种检测设备,并非生产设备,纯粹是排斥安徽本土企业行为!家具检测有专业的CMA认证检测机构,投标人自己的设备给自己产品检测没有任何的质量保证及法律依据,自己给自己评定合格就是合格的吗?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违反了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六十二条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建议:删除家具人造板甲醛检测仪、胶带初粘性试验机,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此三项检测设备。 答:原评分项中“2.投标人具有以下生产设备:1)家具人造板甲醛检测仪,2)胶带初粘性试验机,3)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全部包含得6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2分,扣完为止。”变更为“2.投标人具有以下生产设备:1)全自动砂光机,2)数控加工中心,3)数控开料机。全部提供得6分,每缺少一种设备,扣2分,扣完为止。” 2.磋商文件评分项“投标人生产能力”中: 技术评审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符合以下技术要求的: 1.刨花板满足:甲醛释放量≤0.01mg/m³,弹性模量>2900MPa,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苯、甲苯未检测出,得 2 分。 2.中纤板满足:甲醛释放量≤0.01mg/m³,板材表密度>0.8g/cm³,弹性模量>4100MPa,得 2 分。 3.水性油漆(底漆、面漆)满足:(1)底漆游离甲醛释放量<6mg/kg,得 2 分;(2)面漆游离甲醛释放量<30mg/kg,得2分。 4.阻燃定型海绵同时满足:(1)物理力学性能:25%压陷硬度 154N;(2)物理力学性能:65%/25%压陷比≥4;(3)回弹率:≥50%;(4)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50kPa;(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18%,得 2 分。 5.静音滑轨参数:耐久性(40000)次符合国家标准,盐雾测试 经 240h 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性能评级(保护评级 Rp)为9/-,得2分。 6.静音缓冲门铰参数:盐雾测试 经240h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性能评级(保护评级 Rp)为9/-,得2分。 7.人造革满足:禁用偶氮染料、游离甲醛等检测值全部未检出,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单项评定合格,且具有“CMA”标识,同时检测报告中受检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原件核查。 0-16分 (1)“中纤板满足:甲醛释放量≤0.01mg/m³,板材表密度>0.8g/cm³,弹性模量>4100MPa,得 2 分。事实依据:根据相关中纤板检测标准,密度标准要求为0.65~0.80(允许偏差为±10%),要求>0.8g/cm³”明显设置不合理,建议合理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水性油漆(底漆、面漆)满足:(1)底漆游离甲醛释放量<6mg/kg,得2分;(2)面漆游离甲醛释放量<30mg/kg,得 2 分。”事实依据:设置底漆与面漆的游离甲醛分别为<6 mg/kg与<30 mg/kg的依据何在?既然采购人对产品的环保要求高,怎么不都设置<6mg/kg此处设置明显为某投标人量身定制行为!建议合理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阻燃定型海绵同时满足:(1)物理力学性能:25%压陷硬度154N;(2)物理力学性能:65%/25%压陷比≥4;(3)回弹率:≥50%;(4)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50kPa;(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18%,得2分。” 事实依据:根据相关检测标准,25%压线硬度标准要求为93级(93N±12N),招标文件要求为154N此项数据为不合格数据,是要投标人提供不合格的吗?关于(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18%,此处相关检测标准要求为±30%,招标人此处要求的为+18%,请问投标人提供≥+18%或≤—18是否可以得分? 答:修改为“阻燃定型海绵同时满足:(1)物理力学性能:25%压陷硬度[151,165]N;(5)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16%, 20%]。 (4)“静音滑轨参数:耐久性(40000)次符合国家标准,盐雾测试经 240h 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性能评级(保护评级Rp)为 9/-,得 2 分。静音缓冲门铰参数:盐雾测试经240h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性能评级(保护评级 Rp)为 9/-,得 2 分。” 事实依据:因检测机构不同,会导致术语不一致,请问乙酸盐雾测试保护等级为10级是否可以得分? 答:符合QB/T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耐腐蚀试验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 抽样检测,乙酸盐雾连续喷雾150小时,保护等级达10级,也可以得分。 (5)人造革满足:禁用偶氮染料、游离甲醛等检测值全部未检出,得 2 分。事实依据:西皮也是人造革,请问提供西皮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得分? 答:提供西皮检测报告,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禁用偶氮染料、游离甲醛等检测值全部未检出”可以得分。 3.关于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名称及检测机构并非国家强制性及指定性,会导致检测报告产品名称及相关描述会略有区别,如采购家具清单内,根本就没有体现静音滑轨与静音缓冲门铰,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导轨和铰链需带阻尼功能,我司提供液压缓冲导轨与液压缓冲铰链是否可以得分? 答:请仔细查看家具清单,缓冲阻尼功能就是为了体现静音功能。如提供的液压缓冲导轨与液压缓冲铰链可以实现响应功能,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4.你好,我们公司正在参与合肥市综合管廊公司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投标,针对投标文件9.2.2 提到的投标人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等三个证书且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家具。我司有IS09001、IS014001、IS045001认证,具体是“整体橱柜、衣柜设计、生产及相关的管理”,没有“家具”字样。但事实上,整体橱柜衣柜都属于家具类。我们也已经和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公司提交了认证书更改事项,北京公司已经出具了受理证明函,资证变更后有整体家具和办公家具。望评标方给予认可。 答:证书正在变更的不予认可。IS09001、IS014001、IS045001三个体系认证书认证范围是具体家具名称的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0:30”,现延期到“2022年2月14日10: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三楼评标室(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系人:吴都 联系方式:0551-6588795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2年2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