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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1包高通量氧疗仪、正压头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TFHN00316

项目名称:合肥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031593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三楼评标室(二)。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第1包:高流量氧疗仪、正压头套采购的“一)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中“5.★支持高流量模式、低流量模式、CPAP模式”,此条为某品牌独家参数,建议此条修改。
    答:1)经采购人了解,此条是为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而制定,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此条要求;2)此条款并非初审指标,由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分阶段根据各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非限制性参数。综上,此条不予修改。
    2、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第1包:高流量氧疗仪、正压头套采购的“一)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中“6.★支持CPAP模式: 呼气正压范围4 cmH2O-20 cm H2O;爬坡时间范围0 min-20min;爬坡起始压力范围4 cmH2O -20 cmH2O,CPAP模式下可显示压力”,此条为某品牌独家参数,建议此条修改。
    答:1)经采购人了解,此条是为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而制定,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此条要求;2)此条款并非初审指标,由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分阶段根据各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非限制性参数。综上,此条不予修改。
    3、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第1包:高流量氧疗仪、正压头套采购的“一)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中“8.★ 采用安全气道设计,供气回路和患者回路相互独立,加温管路不直接与机器主机连接取电,无需对主机内部气路进行消毒。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此条具有排他性,请解释此条临床意义,建议此条修改。
    答:1)经采购人了解,此条是为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而制定。加温管路不从主机直接取电可以阻断缓和气流有效防止交叉感染,同时可以使主机气路无需消毒,提升临床工作效率和设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用电安全和设备安全;更好的控温控湿,更好的实现有效的患者气道管理。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此条要求;2)此条款并非初审指标,由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分阶段根据各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非限制性参数。综上,此条不予修改。
    4、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第3包:有创呼吸机采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2.8、无创模式:在容控模式/压控模式/自主通气模式下都可以使用”,此条为某品牌独家参数,建议此条修改。
    答:1)经采购人了解,此条是为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而制定,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此条要求;2)此条款并非初审指标,由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分阶段根据各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非限制性参数。综上,此条不予修改。
    5、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3包:有创呼吸机采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2.10、标配如下高级功能中的一种:NAVA或Autoflow功能(非PRVC模式,可叠加在所有的容控模式下,准许病人自主呼吸)或INTELLiVENT-ASV。(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此条具有限制性,建议此条修改。
    答:1)经采购人了解,此条是为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而制定,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此条要求;2)本项目为紧急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已注明第3包有创呼吸机(含空气压缩机)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3)此条款并非初审指标,由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分阶段根据各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非限制性参数。综上,此条不予修改。
    6、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3包:有创呼吸机采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3.3、吸气压力:1-99cmH2O”,此条为某品牌独家参数,建议此条修改。
    答:1)经采购人了解,此条是为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而制定,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此条要求;2)此条款并非初审指标,由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分阶段根据各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非限制性参数。综上,此条不予修改。
    7、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3包:有创呼吸机采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3.5、吸呼比:1:15-150:1”,此条为某品牌独家参数,建议此条修改。
    答:1)经采购人了解,此条是为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而制定,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够满足此条要求;2)此条款并非初审指标,不作为评审项,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列明。综上,此条不予修改。
    
    备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滨湖医院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和紫云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5758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新冠肺炎救治医院设备采购第)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