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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公园)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LAZ0063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公园) 智能化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LGZ00102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项目只把项目经理的职称作为评分标准,而没有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标准要求。根据“合肥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一期)三栋学科楼、行政及师生服务中心及室外智能化专业承包”等招标文件中都是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称作为评分标准,而且本项目包含大量的软件开发和部署及电子设备安装工程,职称专业要求中却没有计算机和电子等专业,此项要求不合理。请求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或技术负责人)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计算机或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电气或电子类专业)的,得2分。

答:计算机、电子等专业视作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该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只把项目经理业绩作为评分标准,而没有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根据“合肥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一期)三栋学科楼、行政及师生服务中心及室外智能化专业承包”等招标文件中都是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作为评分标准,此项要求不合理。请求修改为: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该项满分4分。

答:该项设置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只把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作为评分标准,而没有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要求。根据“合肥高新区文化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新园区(一期)三栋学科楼、行政及师生服务中心及室外智能化专业承包”等招标文件中都是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作为评分标准,此项要求不合理。请求修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参与的智能化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答:该项设置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委任人员资格评分项里,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或建筑电气类专业)的,得2分。请问:我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高级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但从事弱电电力工程多年,投标时提供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是否满足该项评分要求?

答:满足人员资格评分要求。

5.投标人业绩评分项,要求业绩里包含以下基础系统中的任意四项: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路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水下智能救生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停车场管理及车位引导系统、场馆音视频系统、计时记分系统、标准时钟系统、健身环境监测及发布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可视化管理平台、场馆运营平台系统、智能浪涌检测系统。请问:业绩中体现的子系统名称是否要与招标文件中写的子系统名称完全一致?例如: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视同综合安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是否视同信息网络系统?

答:实施内容一致视作统同一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视同综合安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同信息网络系统。

6.请问是否项目经理要求为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有在建项目,但本项目中标后须从原项目撤离。

7.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验收证书(报告)须含有买方(或合同甲方)、中标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目前各地关于验收报告的形式及盖章要求没有统一的规定,验收报告因各地区招标方式不同,各地方验收标准及格式也不同,通常验收证书(报告)为合同甲方或建设方或总包方组织验收,中标单位只是被验收方,因此全国很多地区的验收报告并无中标单位盖章;

如合肥市三院智能化(预算9000万元)、合肥市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预算1.2亿元),其要求均为: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须甲方和监理盖章);

本条款排斥了不同地区的验收标准及格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规定,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问电子工程及其自动化、机电数控是否属于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电气类专业。

答:属于。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委任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电气类专业)的,得2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合理,具有排他性。项目经理是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等,是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建造师资格。因此建议修改为:“拟派技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得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该项满分4分。”仅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作为加分项不合理,具有排他性。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为项目的管理者,其中任何一人具有相应的业绩均可满足项目建设。因此建议修改为:“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该项满分4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人员奖项、荣誉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担任项目经 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参与的智能化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 于“黄山杯”)的,省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 2 分。”仅要求项目经理的奖项作为加分项不合理,具有排他性。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为项目的管理者,其中任何一人具有相应的业奖项均可满足项目建设。因此建议修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参与的智能化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 于“黄山杯”)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均要求提供(1)合同;(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验收证书(报告)须含有买方(或合同甲方)、中标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3)中标通知书; (4)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含网址);因近年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续进行了网站迁移,导致无法查询原网站中项目中标公示内容,且并非所有的项目均会进行中标公示,要求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就已经能够证明业绩的相关内容,要求必须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含网址)不合理。因此建议:删除(4)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含网址)。

答: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4)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含网址)”删除。

13.招标文件第42页,委任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电气类专业)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职称证书扫描件。

疑问:1)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管理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就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相对于项目经理而言,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尤为重要,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工程质量,而此处却仅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规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等专业,而此处却将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等专业职称排除在外,明显不合理。

3)合肥近期招标的重点项目(如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弱电智能化工程、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项目弱电工程)中对委任人员资格要求均是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称作为评分项,而此处却仅以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因此,建议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电气类专业或电子或计算机或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职称证书扫描件。”

答:该项设置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要求,注册建造师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求;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等专业视作通信与广电工程类专业,该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42页,项目经理业绩要求:“1.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该项满分 4 分。”

疑问:1)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管理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就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相对于项目经理而言,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尤为重要,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工程质量,而此处却仅以项目经理业绩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2)合肥近期招标的重点项目(如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弱电智能化工程、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项目弱电工程)中对委任人员资格要求均是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作为评分项,而此处却仅以项目经理业绩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因此,建议修改为:“1.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该项满分 4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第44页,人员奖项、荣誉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 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或参与的智能化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 外省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 分。”

疑问:1)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管理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就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

相对于项目经理而言,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尤为重要,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工程质量,而此处却仅以拟任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合肥近期招标的重点项目(如合肥市科技馆新馆(自然博物馆)弱电智能化工程、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项目弱电工程)中对委任人员奖项、荣誉要求均是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奖项、荣誉作为评分项,而此处却仅以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因此,建议修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或参与的智能化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图纸机房工程图纸中包含氢气监测,但是招标清单中没有此部分建设内容。

 

请问:如招标图纸中设备数量和种类与招标清单中设备数量和种类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清单中设备数量和种类为准,后期项目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答:详见招标补疑“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中第17条,以设备清单为准(技术规范书清单)。

17.技术规范书中部分设备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因疫情影响,部分厂家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

 

答: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时均无须提供。

18.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清单等所有招标资料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证明资料是否在中标后,供货时随货物一同提供即可?

答:是。

19.吸顶音箱参数中未明确具体的功率,导致投标人无法报价。

 

请招标人明确功率参数。

答:3-6W;招标清单不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20.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夹和招标图纸文件夹中均包含清单。

 

工程量清单文件夹

 

图纸文件夹

请问:投标时是否按照清单进行报价即可?

答:是。

2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包含投标文件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联合体协议书,但是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没有投标文件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联合体协议书对应章节。

 

 

 

请问:投标文件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联合体协议书是否无需提供?

答:可不提供。

22.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就开始了清明节放假,期间所有厂家均无法提供报价和相关资料,导致投标人无法编制报价清单和投标文件。建议招标人酌情延期开标。

答:开标时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3.招标文件第42页商务评分标准评分因素第1条“投标人资信、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 SPCA(或 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2 分。”“因招标文件第81页“3.其他要求”“项目智能化工程应按照智慧庐阳平台对接标准规范和数据供需要求无偿与智慧庐阳平台对接,确保业务系统相关数据能够整合至区级智慧庐阳平台内。”以及第82页“7.本项目免费质保期 2 年(从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计算),质保期期间,投标人须至少安排3名经招标人认可的技术人员在场馆内提供维保服务(驻场时间自交付之日始至免费维保期结束)”且招标文件第82页附了维保人员要求表格。考虑项目本身有平台对接及运行维护要求,建议此项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 SPCA(或 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或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2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及荣誉”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的,省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 4 分。”

问:目前国内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针对建筑智能化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包含由建筑业协会组织颁发的如鲁班奖、黄山杯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由安装协会组织颁发的如安装工程优质奖(安装之星),以及由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颁发的如国家优质工程奖等。而本项目只限定为黄山杯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建议调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于“黄山杯”、安装工程优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 4 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5.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信息化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参与的智能化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如安徽省“黄山杯”、外省奖项需等同 于“黄山杯”)的,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问:本项目并未要求创黄山杯。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1年版)》,奖项荣誉设置原则:招标项目不创优或市级创优的,可以设置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加分,不区分国家、省、市级别;招标项目省级及以上创优的,可以设置对应的省级及以上奖项荣誉加分,不区分国家、省级别。由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已经要求了专业高工、2个17年业绩,再加上省级以上获奖,条件相对较高,容易为前期某家单位提供限制,建议放宽限制条件。

答:本项目明确要求确保“琥珀杯”,争创“黄山杯”,该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26.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 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每提供1个得2分,该项满分4分。

注: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上述人员的业绩证明资料: 1.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 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验收证书(报告)须含有买方(或合同甲方)、中标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3)中标通知书;(4)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含网址)

问:业绩要求公共建筑在招标文件中未作定义,请问人才公寓等是否为公共建筑?

由于中标公示只要花钱即可在招标网站上进行公示,一条中标公示2000元,本条纯粹为额外增加投标人成本,没有意义。在近期的招标中,如合肥市中心图书馆项目文件中,将“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含网址)”删除。

答: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27.我公司在下载图纸时,发现上传图纸损坏,建议重新上传。

答:图纸无问题,若下载后被杀毒软件误杀,请自行找回。

28.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中无推荐品牌。建议明确推荐品牌。没有推荐品牌规范,会影响产品档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没有保障。

答:本项目无推荐品牌,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品牌的档次,进行综合评审。

29.招标图纸中有考勤机11台,招标清单中并未体现,请招标人明确11台考勤机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0.招标清单中第290项“立式发布屏”清单参数及技术规范参数均未描述屏体尺寸,是否是按照招标图纸中65英寸室外落地立式发布屏响应,请招标人明确。

答:立式发布屏为65英寸室外落地立式发布屏,招标清单不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31.招标清单中第315项“防水全彩屏”规格为P3,全费用综合单价为22664.29元;招标清单中第362项“室内全彩屏”,规格为P2,全费用综合单价为:12327.81元;P2全彩屏的价格低于P3全彩屏的控制价,请问是否有误?且P2全彩大屏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明显低于主流品牌设备成本价。此外,招标图纸这两处大屏规格均为P4,与招标清单、技术规范书不一致;建议明确设备规格以哪个为准以及复核确认设备预算价格。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经复核单价无误,控制价不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2.招标技术规范书中“疫情测温管理系统”要求实现测温数据报告、实时监测、异常告警、数据记录、对接安康码等要求,但该项全费用综合单价仅为:14175.92元,不足以实现以上功能要求,请招标人复核该项预算是否合理。

答:经复核单价无误,控制价不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33.投标文件格式中分项报价表要求按本项目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附件工程量清单文件夹中包含清单扉页、清单封面、清单编制说明等内容。并且清单扉页、清单封面要求填写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复核人等,并加盖单位资质专用章及造价工程师章,该部分非投标人填写内容,请明确本次投标是否无需填写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清单编制说明,仅需按招标文件提供“庐阳区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公园)智能化工程-清单”即可。如报价文件须包含招标清单扉页、清单封面,请修改格式后发出。

答:按“庐阳区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公园)智能化工程-清单”进行报价。

二、更正部分:

1.招标公告中“2.10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更正为“2.10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8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原为: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所有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

余数

C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现更正为: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所有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

余数

C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部分:补充部分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关于企业更名通知:

根据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更名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将磋商文件代理机构由“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账户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户名为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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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祝鹏飞

联系方式:0551-65699027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2022年4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9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