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熔结环氧防腐钢管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074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熔结环氧防腐钢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AZ0074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技术评分标准:投标人防腐涂料使用情况: 投标人在 2021年全年采购环氧粉末达50吨及以上,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采购合同扫描件;(2)发票扫描件;(3)涂料厂家的卫生批件。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异议:防腐环氧涂料是组成防腐钢管的主要材料,同一个生产厂家即生产钢管同时也生产防腐环氧粉末更能确保产品质量,同一个生产厂家即生产钢管同时也生产防腐环氧粉末的无需提供涂塑粉末采购合同和发票。(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在2021年全年采购或自己生产环氧粉末达50吨及以上的或自主生产环氧粉末的,得6分,需提供环氧粉末卫生批件或环氧粉末发明专利。)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2.投标文件评分项中: 发明专利证书 8分 投标人每具有一个钢管产品或钢管生产设备或钢管生产技术的发明专利证书,得2分,满分8分。 注: 1.本项满分8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扫描件,专利证书与专利登记簿不一致之处以专利登记簿为准。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网站查询截图。 异议:(1)环氧树脂涂料是确保防腐钢管质量的重要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环氧树脂方面的发明专利应该同样适用;(2)专利证书足以证明该项产品专利技术,而专利登记簿是由特殊需求的单位办理的,单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所得的,对产品质量性能没有约束,建议去除提供专利登记簿要求。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每具有一个钢管产品或钢管生产设备或钢管生产技术或环氧树脂粉末方面的发明专利证书,得2分,满分8分。注:1.本项满分 8 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得分。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专利证书扫描件。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网站查询截图。”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 投标人防腐涂料使用情况 6分 投标人在2021年全年采购环氧粉末达50吨及以上,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采购合同扫描件;(2)发票扫描件;(3)涂料厂家的卫生批件。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防腐涂料使用情况 6分 投标人在2021年全年采购环氧树脂粉末达50吨及以上或自行生产环氧树脂粉末达50吨及以上,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环氧树脂采购合同扫描件;(2)发票扫描件;(3)涂料卫生批件。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 2022年4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