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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四、六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083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四、六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AZ00831 1.招标文件第58页,一.技术要求及数量要求部分第1.1条,其中水含量<2.6PPM和露点≤-70℃,两个参数描述同一指标,重复要求。是否可以以露点≤-70℃为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58页,一.技术要求及数量要求部分第2.1条,六水厂设备配置第3条,关于调压阀组DN65数量,一套3路可实现两用一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套。调压阀组规格及数量是否可以修改为一套三路带旁通。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59页,一.技术要求及数量要求部分第2.2条,四水厂设备配置第3条,关于调压阀组DN50数量,一套双路可实现一用一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套。调压阀组规格及数量是否可以修改为一套双路带旁通。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45页,合同条款2.2条,卖方确保买方的最低库存量应能保证正常生产7 天用量。7天用量大于目前储罐容积一半以上,将造成送货频率增加。是否可以修改为卖方负责保证现场储罐内液氧可持续使用,正常生产,最低库存量应能保证正常生产3天用量。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38页,2.2.3销售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业绩合同中体现日供水量说明,未能体现需要提供买方出具的证明资料。气体行业大部分合同为气体公司标准合同,未体现日处理量数据,且临时需要客户提供非业务需要的盖章证明文件有难度,部分客户因为疫情仍在停产封控中无法盖章。是否可以仅以盖章合同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11页,7.7.1履约保证金要求金额为35万元,招标文件第30页,7.7.1履约保证金要求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10%。确认以哪一条款描述为准。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 (2)金额:本项目定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叁拾伍万元。 7.招标文件第35页,2.1.1投标人名称与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人为气体生产企业,但相关资质在其关联工厂或总部公司名下。提供关联工厂与投标人书面关系证明是否可以视为有效资质。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49页2.3,2.3,2.4,2.5条,第61页第11条中关于出租方取得政府部门的同意和许可证书的办理,包括消防,安监,防雷,地接的部分,施工后的二次灌浆。按行业相关规定,承租方(气站土地所有权方)办理安监、消防,此部分工作在设计阶段应该已完成;防雷、地接及二次灌浆(如有)相关事项均属于气站地基建设工作内容,由承租方完成,出租方辅助使用方办理。是否可以修改为承租方负责办理安监、消防、防雷、地接及二次灌浆(如有)相关工作,出租方辅助承租方办理或指导完成。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9、66223831 2022年5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