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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蔚来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087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蔚来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采购补疑2

2022BFFAZ00876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0.1-付款方式现变更为:

10.10.1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财务收据及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全部交付之日有效)作为预付款。

(2)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发货,每批次设备发货送至工程建设场地并验货,合格后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的60%,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完成并网发电,或自设备到货3个月,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的27%(以先到者时间为准)。

(4)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满一年,或设备到货15个月(以先到者时间为准)支付到货设备价3%的质保金(不计息)。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61页“3.2合同价款的支付”现变更为: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财务收据及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全部交付之日有效)作为预付款。

2)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发货,每批次设备发货送至工程建设场地并验货,合格后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的60%,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完成并网发电,或自设备到货3个月,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的27%(以先到者时间为准)。

4)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满一年,或设备到货15个月(以先到者时间为准)支付到货设备价3%的质保金(不计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建投综合办公楼C座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6279675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

附件:蔚来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器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