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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092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智能交通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AZ00922

一. 投标人疑问

1. 我公司依法参与贵单位于2022年05月07日00:00发布的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智能交通工程(招标编号:2022BFFAZ00922)  招标项目。在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后决定开始投标文件制作工作。

我公司于2022年05月20日接到电子交易系统的答疑公告后立即进行投标文件的修改工作,贵单位对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进行了多处答疑及修改。

根据我国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27日11时00分 有异议,申请依法延期。

答:招标人于2022年05月20日发布本项目补疑公告,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本项目延期,具体延期信息详见“延期部分内容”

二、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11时00分”,现延期到“2022年6月6日12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264152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7、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6日

附件: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智能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