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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公大道(二十埠河-龙兴大道)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106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5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公大道(二十埠河-龙兴大道)智能交通工程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AZ0106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七、其他说明中要求所投设备及软件能兼容接入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建的智能交通系统。而图纸中要求包公大道瑶海段的信号控制设备接入瑶海大队分控中心,肥东段的信号控制设备接入肥东大队分控中心。经了解,瑶海分控中心平台为安徽科力,肥东大队分控中心平台为安徽超清,按照招标文件清单只能投一家信号机型号,无法保证完全接入。瑶海段信号机和肥东段信号机是否分开来投,请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无推荐品牌,瑶海段信号机和肥东段信号机不分开,投标人综合考虑,综合报价。 2.经分析招标文件,倒计时器无具体尺寸,传统倒计时器尺寸为600mm*800mm,近期瑶海和肥东大队及合肥其他区县要求采用大倒计时器,尺寸为1000mm*1200mm,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倒计时器尺寸为1000mm*1200mm。 3.经分析清单中落地机柜,包含有控制主机和环境监测等传感器,可理解为智能机柜,从近期各项目主流配置的智能机柜来看,通常是包含有ups系统的,但本项目供货的落地机柜要求中未见配置UPS,是否需配置3KVA的UPS系统主机及其配套100AH*8胶体蓄电池组,以供断电后应急使用,请明确。 答:落地机柜不需要UPS系统主机及蓄电池组。 4.招标清单中光纤租赁费为至质保期结束,招标文件明确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而在“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光纤租赁时间为2年,请明确光纤租赁时间。 答: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第三条“光纤租赁:本项目涉及的光纤租赁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每路口按照一芯回传考虑,租赁时间为2年,投标人综合考虑租赁时间,租赁至质保期结束,满足规范、设备使用及业主相关要求,按1项列入包公大道(二十埠河-龙兴大道)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5.招标资料中无“上匝道闯红灯(电子警察)及违停抓拍自动记录系统”相应的设计图纸,无法核对招标清单是否与图纸一致,请提供。 答:详见“附件补图:包公大道上匝道控制系统增设平面图(20220614)”,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含反向卡口)系统、违停抓拍系统、道路车辆智能监测(卡口)系统、超速违法取证系统、高点监控摄像机系统的视频和图片在前端是否存储、存储时间要求,请明确。 答:监控视频前端存储不少于30天,电警卡口视频及照片前端存储不少于15天。 7.部分路口电子警察及反向卡口摄像机数量较多(超过16台),如需考虑接入高清视频监控、违停抓拍设备等,单个路口接入摄像机数量更是超过16台,而主流厂商终端服务器接入路数最大为16路,招标清单中终端服务器数量及配套硬盘容量无法满足招标需求,请核实。 答:设备参数中终端服务器容量均为满配硬盘,若容量不足,投标人需自行扩容,满足设计要求,此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8.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明确“桥下主管道、及主管道的手井及井盖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而项目实施时存在路口、路段的非主管道手井(如与包公大道相交的现状道路等)、杆件附近引线手井以及引线管道等,招标清单无相应的工程数量,请核实。 答: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二部分第5条答疑回复。 9.请明确AR摄像机数据回传链路具体方式。 答:每台AR摄像机单独回传至交警大队后台。 10.请明确交通诱导屏的点间距。 答:屏体显示尺寸为4*2m;全屏采用红绿双基色模组,像素中心间距16mm,像素配比为2R1G。 11.招标清单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交警)中“交通监控杆件”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标志板”数量分别为60根和60块,而设计图纸数量分别为68根和68块,请核实。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无误,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二部分第9条答疑回复。 12.招标清单电子警察(含反向卡口)系统中“不低于300 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和“不低于300万像素反向卡口环保抓拍”数量分别为63台和19台,而设计图纸数量分别为61台和21台,请核实。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无误。 13.招标清单电子警察(含反向卡口)系统中“抱杆机箱”数量为97台,而设计图纸数量为107台,请核实。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无误。 14.招标清单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中“车行灯杆(F杆3m)”数量为8根,而设计图纸数量为10根,请核实。 答:经复核,工程量清单无误。 15.招标清单缺少违停抓拍系统相关设备4套,请核实。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招标范围。 16.招标清单缺少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相关设备、升降式限高架系统设备1套,请核实。 答:经复核,不在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招标范围。 17.招标清单交通监控杆件立柱壁厚、电子警察杆件(F杆9m)横臂壁厚、车行灯杆(T杆10+8m)横臂口径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8.高架桥匝道及桥面的监控、卡口等杆件基础是否为主体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招标范围。 19.根据设计图纸,本项目中有信号灯等设备附着桥体安装,招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管道或桥架工程量,请核实。 答: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20.本项目2-5标段中的落地机柜是否为智能机柜、抱杆机箱是否为智能机箱?基于目前用户单位没有智能机柜的管控平台,且后期无法对相应功能进行验证及发挥应有的作用,请予以确认。 答:落地机柜和抱杆机箱统一按照合肥市设计导则设置,无智能电子锁、开门抓拍等要求。 21.本项目涉及合肥和肥东两部分,合肥交警支队和肥东交警大队信号平台非同一厂家建设,投标选型时信号机是否可以采用两个品牌及型号,请核实。 答:招标文件无推荐品牌,瑶海段信号机和肥东段信号机不分开,投标人综合考虑,综合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264152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8、66223831 2022年6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