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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4001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金寨路互通改扩建工程声屏障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1167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6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4001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金寨路互通改扩建工程声屏障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AZ0116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请提明确本工程钢结构材质要求,是否为Q235B。 答:是。 2、请提明确本工程质保期是否为12个月。 答:本工程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请明确本工程的施工时段是否有要求,是否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施工时段?工程道路施工手续是否由甲方提供。 答:施工时段请自行考虑,本项目为声屏障的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配合主体单位实施,原则上在道路放行前安装完成。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匝道桥放行前完成安装工作,须由投标人自行协调办理后续道路施工手续。 4、施工路段是否涉及树木、绿化移植及恢复。若有,请提供具体工程量。 答:施工路段不涉及树木、绿化移植及恢复。 5、请明确本工程是否包括既有物品的拆除保管和回复。若有,请提供具体工程量。 答:本工程不包括既有物品的拆除保管和恢复。 6、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封闭式声屏障(或封闭式隔音屏)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封闭式声屏障的标准定义为全封闭式声屏障、半封闭式声屏障,请问招标人,本次招标全封闭式声屏障、半封闭式声屏障业绩是否均满足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答:全封闭式声屏障、半封闭式声屏障属于封闭式声屏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 7、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业绩部分要求的年限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第44页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部分要求的年限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前后不一致,请明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业绩部分要求年份为准。 答: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时间有调整,详见变更部分。 8、评分办法中: 1.投标人具有下列生产线之一的,每条生产线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1)生产声屏障钢结构自动焊接线; 2)抛丸或镀锌线; 3)喷砂喷漆生产线。 2.投标人具有下列生产设备之一的,每个得 2 分,最多6 分: 1)焊接机器人; 2)抛丸机机器人; 3)喷砂机机器人; 4)涂装机器人。 这几项生产线是高污染行业,需要有环境专项资质的企业生产,一般为委托生产,同样机器人也是高污染行业才需要用机器人操作生产,要求投标人具有该生产线及机器人,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调整此要求改。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9、请问招标人,本项目声屏障工程量是以㎡为单位,此面积是否为所有板材的面积合计还是钢结构的展开面积合计。 答:此面积是所有钢结构的展开面积合计。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现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封闭式声屏障(或封闭式隔音屏)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 3.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城市高架桥(或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封闭式声屏障(或封闭式隔音屏)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5.城市轨道交通定义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50号第二政务办公区A1单元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264770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6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