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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1459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重点路段车辆汇流预警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项设备“车辆汇流预警桩”的“1.LED参数”中的(4)—(12)条参数是否可以修改以及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删除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针对LED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均为采购关键性指标,是采购人根据业务场景实际需要而设定的。同时,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上述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项设备“车辆汇流预警桩”的“2.监控摄像机参数”中的(1)、(6)、(7)、(8)、(9)条参数是否可以修改以及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删除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中针对监控摄像机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均为采购关键性指标,是采购人根据业务场景实际需要而设定的。同时,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1项设备“车辆汇流预警桩”的“3.雷达参数”中的第(6)—(21)项参数是否可以修改以及检测报告是否可以删除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采购需求中针对针对雷达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均为采购关键性指标,是采购人根据业务场景实际需要而设定的。同时,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直属支队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41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