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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空港医院一期轨道物流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JAZ0150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空港医院一期轨道物流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JAZ0150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各投标人现对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资格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打分项业绩要求:

 

前面的资格业绩要求是投标人的自身业绩,后面评分业绩要求是所投品牌业绩,前后要求不一致。同时,行业类似项目一般都只是评价品牌业绩,如此可以最大程度鼓励竞争。

因此,建议招标公告中的业绩也改为品牌业绩,与后面保持一致,即改为:《3.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所投品牌轨道物流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并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 万元;(2)单个合同中轨道站点不少于20 个。》

请问是否可以?

答:同意将招标公告中的业绩修改为所投品牌业绩要求,具体修改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以下内容:

3.2 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所投品牌的轨道物流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并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轨道站点不少于20 个。

    注:

    1)轨道物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轨道、转轨器(换轨器)、运载小车(物流车)、 定位通讯装置、系统软件。

    2)满足业绩要求的轨道物流系统应使用于医院。

修改为:

3.2 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轨道物流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并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轨道站点不少于20 个。

    注:

    1)轨道物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轨道、转轨器(换轨器)、运载小车(物流车)、 定位通讯装置、系统软件。

    2)满足业绩要求的轨道物流系统应使用于医院。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合经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陈家怀

话:0551-6387968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279

2022年7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9日

附件:2022BFJAZ01500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