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空港医院一期轨道物流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JAZ0150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空港医院一期轨道物流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JAZ0150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各投标人现对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资格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打分项业绩要求:
前面的资格业绩要求是投标人的自身业绩,后面评分业绩要求是所投品牌业绩,前后要求不一致。同时,行业类似项目一般都只是评价品牌业绩,如此可以最大程度鼓励竞争。
因此,建议招标公告中的业绩也改为品牌业绩,与后面保持一致,即改为:《3.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所投品牌轨道物流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并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 万元;(2)单个合同中轨道站点不少于20 个。》
请问是否可以?
答:同意将招标公告中的业绩修改为所投品牌业绩要求,具体修改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以下内容:
“3.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所投品牌的轨道物流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并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轨道站点不少于20 个。
注:
(1)轨道物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轨道、转轨器(换轨器)、运载小车(物流车)、 定位通讯装置、系统软件。
(2)满足业绩要求的轨道物流系统应使用于医院。”
修改为:
“3.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一个轨道物流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并且该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轨道站点不少于20 个。
注:
(1)轨道物流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轨道、转轨器(换轨器)、运载小车(物流车)、 定位通讯装置、系统软件。
(2)满足业绩要求的轨道物流系统应使用于医院。”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经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陈家怀
电 话:0551-6387968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279
2022年7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