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濛河路-东方大道)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XAZ0174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护城路(濛河路-东方大道)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XAZ0174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2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资信、认证”第2条“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且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售后服务,得2分。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认证两个标准,一个是国家标准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另一个是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评价规范。该项证书仅要求五星级具有局限性且存在明显的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建议修改为符合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要求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五星级及以上)且认证范围须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智慧交通系统、智慧城市的维修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 答: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及以上),且认证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售后服务,得2分。 2.招标文件第42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资信、认证”第3条“投标人具有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TL9000是专为通讯行业设计的质量管理标准。它基于ISO9000是由QUEST开发的,TL9000标准适用于电讯业的硬件、软件、服务质量体系及其相关组合。此证书仅为行业性证书,本项目为智能交通项目,要求此证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同时也不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的,得2分。” 答:TL9000标准对本项目中系统集成、通信工程、软件开发、网络维护等部分所涉及的公共指标、硬件指标、软件指标和售后服务指标做出更多具体的要求。任何公司均可申请该质量管理体系,不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资格”第1条“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下,具有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职称证书认证单位为省交通厅,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证的机电工程专业的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适用条件。该项评分仅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可得分,具有明显的偏向性和指向性,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下,具有者机电相关专业(或信息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答: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中的智能交通工程,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交通机电与信息化工程专业(或机电相关专业或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4.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中“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资格”第2条“2.投标人拟投入运维服务人员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网络视频监控维护工程师证书的,每一位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该证书的颁发机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经我公司负责人员与此机构电话沟通告知,目前该机构已与其他机构合并为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此类证书已经不再评审。故该项评分对新成立的公司不合理,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此项评分修改为:“投标人拟投入运维服务人员具有网络工程师或安全防范行业安防人员证书的,每一位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网络视频监控维护工程师证书或信息通信网络运维工程师予以认可。 5.300 万电警和300万反向卡口图纸与招标清单数量不符。 图纸中数量52套(杨柳路8套,梅冲湖路4套,濉河路8套,通济路12套,魏武路4套,运河路12套,东方大道4套),其中300 万电警26套。300 万反向卡口26套。 招标清单中300万电警27套,300万反向卡口27套。 答:详见清单编制答疑及招标设计清单表。 6.工业级光纤收发器(1光4电)招标清单与图纸数量不符。 图纸监控系统拓扑图中,1光4电工业级光纤收发器数量合计32台,招标清单只有18台。 答:详见清单编制答疑及招标设计清单表。 7.回传光纤租赁,图纸与招标清单数量不符。 图纸监控系统拓扑图中,租用运营商光纤回传8芯。 招标清单中只有7项。 答:详见清单编制答疑及招标设计清单表。 8.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图纸与招标清单数量不符。 图纸监控系统拓扑图中,工业以太网交换机,8光8电4台,16光8电4台。 招标清单中,8光8电工业以太网交换机8台。 答:详见清单编制答疑及招标设计清单表。 9.终端服务器(含硬盘8T),存储容量不能满足“监控前端视频存储不少于30天,电警、卡口、违停等其他系统存储不少于15天”的存储要求。 答:经复核前端存储容量,满足前端设备存储需求。 10.左转辅灯杆图纸与招标清单数量不符 图纸中,魏武路左转辅灯-箭头灯4套,2套单独立左转辅灯杆,2套与已有需迁移的监控杆共杆。 招标清单中左转辅灯杆4套。 答:详见清单编制答疑及招标设计清单表。 11.人行灯杆图纸与招标清单数量不符 图纸中人行灯杆32根(杨柳路6根,梅冲湖路2根,濉河路6根,通济路6根,魏武路2根,运河路7根,敬亭路3根) 招标清单中31套。 答:详见清单编制答疑及招标设计清单表。 12.图纸中梅冲湖路、魏武路有左弯待转辅灯及监控杆件迁移,招标清单中没有相关工作内容。 答:梅冲湖路、魏武路交口处监控杆件迁移由建设单位协调原产权单位拆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 系 人: 沈工 电 话: 0551-642831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2年8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