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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2年包河区桥梁、路灯大中修项目—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2BFBAZ0244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2年包河区桥梁、路灯大中修项目—配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2BFBAZ02445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3.2.4中关于支付方式的约定调整为: “按月进行支付,每月按照审核后已完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结算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则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期满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无息)。 注:1.承包方须保证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发包方有权对本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核实(共管账户: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只用于项目资金支付,支付工程款式须经过甲方审批),承包方须积极配合办理共管账户相关事宜,否则发包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2.如承包方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无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51-6335728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1/0551-66223831 2022年11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