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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承寓·清鸿里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270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承寓·清鸿里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AZ02704

 

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3页“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80 万元,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注:1.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2.资格审核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建议修改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80 万元,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注:1.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2.资格审核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业绩。3.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品牌制造商业绩也可满足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3页“商务评分标准中1.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官网时间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两次维保单位 A 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 2 分;获得一次维保单位 A 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2 分,不累计加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或电梯制造商(或其分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官网时间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两次维保单位 A 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 2 分;获得一次维保单位 A 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2 分,不累计加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3页“商务评分标准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 或 A1 证)得 2 分;2.拟派项目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电梯项目)的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建议修改为:

“1.拟派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 或 A1 证)得 2 分;2.拟派项目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电梯项目)的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投标人或电梯品牌制造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电梯品牌制造商。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关于安装税率未明确, 请确认安装费用税率

答:9%。

5.招标文件P19页关于业绩的规定4.若项目供货部分和安装部分是分开签订合同的,供货部分合同和安装部分合同视为单个合同,单个合同总金额以供货部分合同总金额和安装部分合同总金额合计为准。疑问:因电梯为特种设备其签约主体通常为设备合同与制造商签订;安装合同一般与项目所在地制造商当地分公司签。若供货合同、安装合同的签约主体为总分公司关系的,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答:同一项目的供货合同、安装合同的签约主体为总分公司关系的予以认可。

6.招标文件P43页关于制造商实力1.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官网时间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两次维保单位A 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2 分;获得一次维保单位A 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1 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2 分,不累计加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疑问:此条主要是考察投标人售后服务实力,关于维保信用等级评价只有安徽省运用此评级,其余省份并不通用,具有排他性。

因此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分公司在近 3 年获得过星级服务认证证书,连续3被评为五星级单位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所投品牌制造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质量奖的得2 分,本小项最高得分2 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疑问:关于质量奖,本条旨在考察产品质量。据不完全统计,电梯行业拥有该奖项的厂家不超过3家,此条的设定完全属于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为了公平竞争。

因此建议此条修改为: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企业”,或由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奖,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 分,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提供该项目建筑图纸,方便投标人核对土建参数。

答:已提供。

9.招标文件P43页中

 

 

 

 

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的维保信用评价,因我司经销商投标,此项目的安装维保全部由所投品牌制造商负责,此处因考察制造商的售后实力。能否修改:投标人(或其投标品牌制造商分公司)的维保信用评价较为合适。

所以建议修改:投标人(或其投标品牌制造商分公司)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官网时间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两次维保单位 A 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一次维保单位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2分,不累计加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P43-44页中

 

 

 

 

 

因此项目的安装维保全部为制造商负责,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全部为制造商的人员,所以提供的社保为制造商的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所以建议修改:

1.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A 或 A1 证)得 2 分;2.拟派项目人员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电梯项目)的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员上述人员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制造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298817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

2022年121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附件:2022bffaz02704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