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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数字出版发行中心二期项目电梯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3BFFAZ0010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数字出版发行中心二期项目电梯采购 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FAZ00101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中,第44页:“服务与质保”内容1.所投产品获得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AA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答疑:全国质量信用等级属全国质量协会颁发,其针对质量方面最权威的证书为“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且此描述未对时间方面有所要求,很多产品经过时间以及市场的考验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从而慢慢去修正与升级,并不代表过去的产品具有即能表示现在的产品好,且各个不同时间的检验衡定标准也不统一。为了使产品更具有实时性,更具有高质量标准,建议此条修改为:自2019年以来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AA及以上或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的得 3 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第15页10.10.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提供合同需要材料后预付合同价的10%,设备全部运至现场支付合同价的6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保金,则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无息)”以上付款方式预付款之后无设备排产款,对代理商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建议调整为:“签订合同后提供合同需要材料后预付合同价的 10%,设备排产支付合同价30%,设备全部运至现场支付合同价的 3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保金,则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无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44页商务评分标准,服务与质保:1.所投产品获得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 AA 及以上的,得 3 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针对此条:电梯品牌中只有1家一线品牌满足,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建议调整为:2019以来获得过安徽省电梯维保单位信用A+的,得 3 分,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4.招标文件44页商务评分标准,所投品牌制造商研发试验能力: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F≥200 米的得 6 分,200 米>F≥150 米的得4分,150 米>F≥80 米的得2 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能电梯试验塔(测试塔)建造高度证明材料,如立项或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或其它有效佐证材料。试验塔的高度并不能完全体现制造商的研发试验能力,目前电梯厂家在中国境内建设的试验塔年限较早的高度均较低,而近些年新建的试验塔高度较高,单独以试验塔高度判断制造商的研发试验能力较为片面,建议以实际建设完工的供货业绩作为评判标准,修改如下:电梯制造商参建的已竣工项目使用本品牌电梯的提升高度F≥200米的得6分,200米>F≥150米的得4分,150米>F≥80米的得2 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的合同业绩扫描件中需体现电梯提升高度参数,及验收报告。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5.P44页评审标准中,服务与质保“所投产品获得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AA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据了解此条电梯行业中仅有一家电梯公司满足,具有针对性和唯一性;建议修改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2018-2022年度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过一次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获得过两次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2分,获得过三次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评定截图”。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6.P83页设备需求一览表中DT4/DT7无障碍电梯和DT11/DT12客货梯载重要求为1050KG,欧美电梯标准为1000KG,属同一规格。故请确认此两种规格均可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要求提供的DT4/DT7无障碍电梯和DT11/DT12客货梯载重要求均为1050KG,其他标准不予认可。 7.招标文件P44页商务评分标准“服务与质保”:“所投产品获得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 AA 及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AA证书,一般都是民间组织的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评定,并不具备权威性,没有公信力;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定的维保信用等级具有权威性及公平性。建议此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或制造商直属分公司)在 2018~2021年任一年度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 A+信用评价得 3 分, A 信用评价得 1 分,其余不得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服务与质保”:“ 服务与质保 6分 1.所投产品获得全国市场质量信用等级AA及以上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满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的得2分,质保增加不足1年的不得分。最多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 ”,现变更为:“ 服务与质保 6分 1.2015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拟为本项目提供当地服务的分公司在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电梯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中: (2)获得过5次“五星级服务单位”证书的得2分; 其他不得分。 注:同一年度多次获得上述证书的,仅计取1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满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的得2分,质保增加不足1年的不得分。最多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所投品牌制造商研发试验能力”:“ 所投品牌制造商研发试验能力 6分 所投品牌制造商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 F≥200米的得 6分,200米>F≥150米的得4分,150米>F≥80米的得 2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能电梯试验塔(测试塔)建造高度证明材料, 如立项或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或其它有效佐证材料。 ”,现变更为:“ 所投品牌制造商研发试验能力 6分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在供货安装完毕的已竣工项目中电梯(该电梯品牌须与本项目所投电梯品牌一致)提升高度(或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电梯试验塔(测试塔)高度)满足下列条件的: 1)F≥200米的,得6分; 2)200米>F≥150米的,得4分; 3)150米>F≥80米的,得2分, 4)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为供货安装完毕的已竣工项目中电梯提升高度证明材料,则须提供供货或安装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需体现电梯提升高度参数及验收报告。投标人提供的为电梯试验塔(测试塔)建造高度证明材料,可提供立项或规划许可证或竣工验收材料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包河区兰州路24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551-644209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3年2月2日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1)获得过6次“五星级服务单位”证书的得4分;
(3)获得过4次“五星级服务单位”证书的得1 分;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