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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鑫存储研发楼项目供配电工程及长鑫人才社区项目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AZ0186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鑫存储研发楼项目供配电工程及长鑫人才社区项目供配电工程1标段(2次)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AZ01862-1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本案招标文件附件《图纸》、《研发楼供电设备品牌范围》、《清单、控制价文件》更新,以随本次补疑发布的附件为准,请投标人按此次发布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由 “最高投标限价34,645,735.54元(含9%增值税),其中含暂列金:400,000.00元(含9%增值税),暂列金不含税金额为366,972.48元。”调整为: “最高投标限价29,457,272.96元(含9%增值税),其中含暂列金:1,500,000.00元(含9%增值税)。” 3.合同协议书合同工期由: “工期总日历天数:195 天。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5日。 其中: 1、配电房土建施工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 2、外线高压桥架安装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 3、红线内高压桥架安装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 4、电力排管敷设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5日; 5、高压电缆敷设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20日; 6、配电房设备安装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9月4日; 7、送电验收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5日。” 调整为: “工期总日历天数:183 天。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其中: 1、配电房土建施工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5日; 2、外线高压桥架安装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9月15日; 3、红线内高压桥架安装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8月31日; 4、高压电缆敷设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5、配电房设备安装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6、调试送电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4.招标范围由“长鑫存储研发楼项目供配电工程,供配电工程施工为20kV进线,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电缆敷设、电力排管、高压电缆通道建设、通道防火防水封堵、道路破复;配电房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线缆、照明接地安装;配电房内设备基础、地坪回填、地坪漆、电缆沟支架、盖板、除湿机、空调、防虫防鼠措施、穿墙、封堵等;送电前设备和电缆检测试验(含上游出线柜和综保试验)以及成品保护、试运行、调试、培训移交维保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调整为: “长鑫存储研发楼项目供配电工程,供配电工程施工为20kV进线,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电缆敷设、电力排管、高压电缆通道建设、通道防火防水封堵、道路景观破复;配电房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线缆、照明接地安装;配电房内设备基础、地坪回填、地坪漆、电缆沟支架、盖板、除湿机、空调、防虫防鼠措施、穿墙、防火封堵等;送电验收及送电前设备和电缆检测试验(含上游出线柜和综保试验)以及成品保护、试运行、调试、培训移交维保等。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10.10.3特别提示:“8.本项目外线需管廊上登高动火作业,部分电缆敷设需经无尘室”调整为“本项目外线需管廊上登高作业并且严禁动火,部分电缆敷设经无尘室,需按招标人无尘室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6.合同协议书5.工程内容:“长鑫存储研发楼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为20kV进线(包含施工范围内容验收的一切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以确保按招标人的送电节点按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电缆敷设、电力排管、高压电缆通道建设、通道防火防水封堵;配电房内设备采购安装、线缆、照明接地安装;配电房内设备基础、地坪回填、地坪漆、电缆沟支架、盖板、除湿机、空调、防虫防鼠措施、穿墙、封堵等;送电前设备和电缆检测试验(含上游出线柜和综保试验)以及成品保护、试运行、调试、培训移交维保等”调整为: “长鑫存储研发楼项目供配电工程,供配电工程施工为20kV进线,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电缆敷设、电力排管、高压电缆通道建设、通道防火防水封堵、道路景观破复;配电房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线缆、照明接地安装;配电房内设备基础、地坪回填、地坪漆、电缆沟支架、盖板、除湿机、空调、防虫防鼠措施、穿墙、防火封堵等;送电验收及送电前设备和电缆检测试验(含上游出线柜和综保试验)以及成品保护、试运行、调试、培训移交维保等”。 7.合同协议书10.1变更的范围由“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提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应先进行费用审批后实施工程变更,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委托执行的变更要求,不得以合同范围或费用等原因拒绝发包人变更执行要求。本工程变更仅限以下情况:(1)发包人要求的变化;(2)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地震、战争等;(3)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为: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提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变更。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委托执行的变更要求,不得以合同范围或费用等原因拒绝发包人变更执行要求。本工程变更仅限以下情况:(1)发包人要求的变化;(2)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地震、战争等;(3)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变化。” 8.合同专用条款11.1 “4、关于人工、电缆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为2023年2月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合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主刊)(http://cxjsj.hefei.gov.cn/),其中电缆基准价按以下标准执行:”调整为: “4、关于人工、电缆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为2023年4月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合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主刊)(http://cxjsj.hefei.gov.cn/),其中电缆基准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3年5月8日11: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 邮编:230001 联系人:陈工 电话:16605658029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668 2023年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3日
附件:1标段(2次)补疑3.pdf 附件:补疑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