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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纷公寓慕庭项目家具采购和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3BFBWZ0092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纷公寓慕庭项目家具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BWZ0092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 业绩要求”原表述为:“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

2合同内容中须至少包含下列产品中任意六种:床、床垫、床头柜、衣柜、电视柜、书桌、书椅、餐桌、餐椅、茶几。

现变更为:“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2合同内容中须至少包含下列产品中任意六种:床、床垫、床头柜、衣柜、电视柜、书桌、书椅、餐桌、餐椅、茶几。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述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6

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单个合同金额要求如下:

1500万元≤单个合同总金额≤800万元,每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

2800万元<单个合同总金额≤1100万元,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3单个合同总金额>1100万元,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2合同内容中须至少包含下列产品中任意六种:床、床垫、床头柜、衣柜、电视柜、书桌、书椅、餐桌、餐椅、茶几。

注:

1.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不予加分。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仅以最高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计取3个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

投标人资信

6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品牌认证证书”五星级及以上,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公寓家具,得2分;

(3)“绿色工厂评价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公寓家具,得2分。

注:

本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产品认证

8

1.投标人拟投产品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钢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得2分。

2)“绿色之星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须包含以下任意一项: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木质家具、钢木家具,得2分。

3)“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须包含:金属家具或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产品任意一项,得2分。

注:

本项满分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拟投产品具有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以下产品中任意六种:床、床头柜、床垫、电视柜、柜、桌、椅、茶几、沙发、装饰柜、鞋柜、妆台、妆凳、玄关柜”,得2分。

注:本项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认监委网站的查询截图。

生产与检测设备

6

投标人拥有以下生产设备:

(1)数控钻孔中心;(2)自动换刀加工中心;(3)金属制品数控开料机;

每具有一类设备得2分,满分6分。

注:

1. 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同或优于但名称不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符合或优于的可给予得分;未提供或劣于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不符合的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设备在投标人工厂的现场图片;

②采购发票扫描件(购买人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③购销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综合实力

2

投标人自有检测实验室,且该实验室获得CMACNAS认证,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验室检测设备实物照片、证书扫描件、官网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产品技术参数

12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全部满足或优于“需评审的货物规格明细表”中标注“★”的条款要求的,得满分12分。标注“★”的条款,每有一条不满足,在12分基础上扣1.5分;扣完为止。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根据“需评审的货物规格明细表”要求提供“家具清单偏差表”,除投标人在“家具清单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视同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家具清单偏差表”列明的产品,须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需评审的货物规格明细表”要求的,对应的条款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检测报告要求如下:

202211(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以后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的具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检验报告中的受检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检测报告须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并提供查询截图。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

所投产品环保水平

6

投标人拟投下列产品具有202211日以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床: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氨释放量≤0.1mg/L,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2)床头柜: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氨释放量≤0.1mg/L,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3)电视柜: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氨释放量≤0.1mg/L,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4)书桌: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氨释放量≤0.1mg/L,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5)茶几: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氨释放量≤0.1mg/L,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6)布艺沙发:

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0.05mg/m³,甲苯≤0.1mg/m³,二甲苯≤0.1m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每符合一个上述要求的产品得1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封面须具有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须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并提供查询截图。

2.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2.32

技术评分标准

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

6

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生产实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占有率、生产工艺水平、防霉等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封面须具有“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须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并提供查询截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4F6分;

良的得2F4分;

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售后服务能力

5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须满足以下要求: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保证,要有完善的服务承诺书、质保内容和期限、售后响应实践、售后服务技术承诺、售后服务人员规模,对紧急、特殊情况有切实的服务保证措施、对易损件及时更新、及售后服务期满后的后续服务承诺等。售后服务方案中须提供免费耗材、五金配件清单标注品牌。评委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优的得4F5分;

良的得2F4分;

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财务状况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212022年连续两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中财务报表、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

良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5F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产品设计及配置方案

10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整体家具配置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图、整体空间彩色效果图、重要区域效果图、产品彩图、单件产品结构三视图),评委根据与采购数量、技术参数及产品款式的符合性、优化性(配置的合理、科学、美观与空间的协调匹配等方面)进行方案综合评审:

方案内容符合、科学合理的,得6F10分;

方案内容基本符合的,得3F6分;

设计一般、图纸效果较差的,得0.5F3分;

未提供则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设计及配置方案,否则不得分。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

30

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30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供货清单中的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打样,打样的产品款式、品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打样产品须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供货和安装。

2.该项目为完全市场化经营项目,企业自负盈亏,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须完成供货、安装供货,每超出交货及安装周期1天,需支付招标人的违约金4万元,超过7天招标人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6191100分”,现延期到“2023062014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5号开标室。

第四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要求:自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每个得2分,满分6分。

1)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

2)合同内容中须至少包含下列产品中任意六种:床、床垫、床头柜、衣柜、电视柜、书桌、书椅、餐桌、餐椅、茶几。

说明:(1)本项目在202243日发布的“包河区锦绣龙川公寓家具采购及安装”招标中规定业绩为800-1500万类似合同,根据合同金额大小进行评分,单个合同金额<800万不得分;800≤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得0.5分;1000≤单个合同金额<1500万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15001.5分。本地企业还有一定的竞争力,现在单个合同金额增加到1100万,合同数量增加到两个,明显有排斥本地企业嫌疑,国家文明规定扶持本地企业,这一业绩规定就是区别对待潜在供应商。

2)建议将业绩标准修改为500-600万元,给予省内外厂家公平的竞争环境,希望采购人认真考虑。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资信”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品牌认证证书”和“绿色工厂评价认证证书”,以上三项证书为什么认证范围都不统一?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需要包含16项小类别名称,而品牌认证证书、绿色工厂评价认证证书却是包含“公寓家具”既然上述三项都为认证证书就要统一认证范围,这是严重区别对待其他潜在供应商,国内的家具企业认证的证书都为大类别,如: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酒店家具、公寓家具诸如此类划分。招标文件资格都要求明确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既然都为生产厂家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范围木制家具,生产木制,肯定涵盖所有的生产各种木产品,难道说可以做“床”就不能做“床头柜”了吗,这不是严重的排斥潜在供应商行为吗?国内家具企业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范围都是大类别,如:木制家具、塑料家具、钢质家具、软体家具、酒店家具、公寓家具等此类划分,如果证书认证范围只是“木质家具”,本项是否能得2分,是否必须包含招标文件中规定中的床、床头柜、衣柜等17项全部都有才得2分,如果有部分认证范围这个分值是怎么规定,严重怀疑这就是一种控标行为。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公寓家具、民用家具的得2分”,或修改为“包含公寓家具,得2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3.招标文件中五星级及以上“品牌认证证书”“绿色工厂评价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公寓家具”学生公寓家具和本次招标公寓家具明显是两种类型,如果有学生公寓家具的认证本项是否得2分,严重怀疑这项分值是为某个厂家量身定制。建议删除品牌认证证书和绿色工厂评价认证证书,修改为家具行业常用的权威的认证证书,比如碳中和认证证书、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等能反映投标人资信的相关证书。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4.安徽省内还没有拥有自主检测实验室的家具公司,此项规定严重排斥了本地潜在供应商的参与,存在严重的违反违规行为,查询如下,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拥有满足本项目质检需求的实验设备的(提供设备名称、设备图片及设备发票),得2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5.招标文件中第三章“产品技术参数”规定检测报告中必须具有“CMA”和“CNAS”标识才得分。

说明:(1CMA是政府强制性的行政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必须经过资质认定,否则构成违法,CMA的依据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2条和RBT214-2017

2CNAS认可则属于机构的自愿行为,非强制性,CNAS认可的法律依据是GB/T27025-2019(等同于ISO/IEC 17025:2017)

3)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规定必须同时具有CMACNAS两个标识,“CMA”标识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而“CNAS”标识是企业自愿性的,在此要求二者同时具备,存在指定唯一性。

4)建议改为: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6.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品牌评价”设置中,投标人的规模: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是以企业人数多少、占地面积大小、注册资金多少等来确定规模的大小。生产实力:企业生产实力以什么为标准来确定实力的大小,以设备多少及先进程度还是以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是以什么标准来区别;这些评分标准什么法律根据评定“优”“良”“一般”。请给我公司一个标准,以便我公司改正错误,提高竞争力。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7.招标文件第三章“所投产品环保水平”中要求“防霉菌等级达到0级或1级”,由于霉菌检测需要的时间不小于30天,在特定的湿度、温度下才可以检测,且检查项里面设置的防霉菌等级及氨释放量是短期内无法检测出来的检测项,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时间仅不到20天,无法达到霉菌检测的最低天数;除非供应商在投标前30天内将所有产品送检且取到检测报告,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行为。

1)建议采购人充分考虑检测报告的时间问题,建议将检测项目中的涉及到霉菌的项目修改或删除。

2)建议修改为: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任意六项主要成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有: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项数值合格,全部提供齐全的得6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8.招标文件第三章“产品认证”中要求具有“中国环境标志(Ⅱ型)产品认证证书”,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三种类型即I型、II型、III型,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里家具类I型(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进入政府采购清单,IIIII型无法进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同一家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为什么进入政府采购清单中的I型却不被本次招标认可。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嫌疑。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投产品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人造板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钢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得2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9.第三章评标办法“产品认证”中“关于“绿色之星认证证书”的条款设置,经查询全国家具供应商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只有三家在有效期内其余得均已经过期,所以要求提供上述证书不具有普遍性,有为某厂家量身定制的嫌疑,匹配得分点,排斥大量合格供应商。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拟投产品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2)“绿色之星认证证书”或“GreenGuard绿色卫士认证证书”或“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得2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0.第三章评标办法“产品认证”中“关于“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的条款设置,通过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可以看出,防腐蚀主要针对得是钢管、导轨、铰链、五金配件等,在工程量清单中已经用★号对上述五金件通过盐雾试验的检测方法对耐腐蚀等级有了明确的要求,而在评标办法中又通过产品的防腐蚀等级认证进行加码,就是达到控标的目的。经查询相关资料,家具行业目前极少的金属家具制造企业办理了该证书,评分办法指向特定供应商,完全是为该企业量身定制。建议删除“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增加行业内通用的“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1.第三章评标办法“产品认证”中关于“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证书)的条款谁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202262日对“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规则-家具环保认证规则”做了第五次修订,对认证单元的划分明确做了修改,在文件中对于认证单元的划分有详细的说明,而对于产品名称仅仅是各生产厂家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而申请的,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上述要求的认证范围完全是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评分办法指向特定供应商,完全是为该企业量身定制。建议修改为:2.投标人拟投产品具有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 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木制公寓家具或木制居室家具、软体家具,得2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2.第三章评标办法关于“生产与检测设备”的条款设置,建议调整:为了避免设备命名的不同而产生的歧义,减少评标专家判定时间和争议,建议每个设备后面增加功能相类同的至少一个备选设备,比如:另关于设备的要求也不全面,建议在备注栏修改为:投标人拥有以下生产设备:(1)数控钻孔中心或数控多功能点对点钻孔机加工中心(2)自动换刀加工中心或综合性实木重型家具中心(3)金属制品数控开料机注或数控铝材切割机:以上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外协和租赁设备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和生产现场实景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类同但名称叫法不一致或投标人提供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可给予对应得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产品技术参数”的相关条款设置,不具合理性。根据工程量清单查看,标注“★”要求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共49处,满分12分,缺一项扣1.5分,而且是同样的原材料重复多次标注“★”根据“合财购〔2022813号”的相关条例规定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另外还要求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202211日以后的,在“合财购〔2022813号”负面清单约定禁用内容“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或限定特定时间区间内的检测报告”。上述要求违反了“合财购〔2022813号”的相关条例,且检查项里面设置了大量的短期内无法检测出来的检测项,以至于其他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弥补检测报告,以达到完全控标的目的。建议修改为:重新优化标注“★”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任意十二项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全部提供齐全的得1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4.如按照本项目的评分办法计算商务和技术标的得分情况来看,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总分超过42分的仅仅只有该投标企业一家满足,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不管该企业最终的报价报到多少,该企业的投标价即为评标价的平均值,即使该企业投标报价报到1649万该企业的投标报价分都是最高分,进而该企业一定是高价中标,请招标人能重新优化招标方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15.关于本项目商务价格评审问题,本项目的报价分数为:评标基淮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只有投标人的技术分达到49分,其报价才有资格进入评标价平均值,因此某厂家为达到平均价目的,会联合四家及以上供应商围标,提供虚假检测报告来提高技术分从而进入平均值评审;本项目检测报告分值高达18分,且检测费用预估10万左右。为避免投标人故意抬高投标报价风险,合理建议中标后公示技术分进入商务标评标的投标人检测报告,供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营造和谐的招投标氛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16.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咨询确认,送检本次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原材料及成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需要15万以上,时间在40天左右,该条款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为中小企业带来严重负担。建议:为降低小微企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将所要求的原材料及成品检测报告改为中标后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

联系人:董西伟

联系方式:0551-6345703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36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5日

附件:滨纷公寓慕庭项目家具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