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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纷公寓慕庭项目家具采购和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3BFBWZ0092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纷公寓慕庭项目家具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2023BFBWZ0092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投标人自有检测实验室存在量身定制,指定厂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合理建议:将投标人自有实验室修改为:“投标人拥有满足本项目质检需求的实验设备的(提供设备名称、设备图片及设备发票),得2分”。或删除该条款。

答:详见本次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产品技术参数中标注“★”的条款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霉菌性检测内容超范围,耗时久,根本无法检测,只有内定厂家符合此要求,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行为。关于霉菌检测要求:时间28天,湿度>80%RH,温度28℃才可以检测,本项目答疑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时间仅14天,因此本条款是为某家企业量身定制的,该条款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行为。该项目要求检测报告必须具有CNASCMA,及202211日以来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限定检测机构,限定检测报告时间,指定产品检测参数来施行控标的嫌疑。经安徽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咨询确认,送检本次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原材料及成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需要15万以上,时间在40天左右,该条款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为中小企业带来严重负担。

合理建议:(1)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2)删除关于霉菌的检测结果要求。

3)将检测报告必须具有CNASCMA的要求,修改为:”检测报告必须具有CMA标识”。

4)为降低小微企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将所要求的原材料及成品检测报告改为中标后提供。

5)删除或者修改清单中不合理的检测标准,请业主单位及招标中心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提供一个公平公开的竞标平台。

6)修改为检测报告须为202211(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以后的,且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检验报告中的受检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检测报告须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并提供查询截图。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

7)建议修改为:重新优化标注“★”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任意十二项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全部提供齐全的得1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答:按本项目补疑2执行,不予修改。

3.关于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证书)指定认证范围。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认证)是依据国家标准,以产品材质及产品用途划分的认证单元作为符合性判定标准;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1119日正式发布的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38号文件,明确认证业务按照“认证类别”、“认证领域”和“认证项目”逐层分为三个层级,相关质量证书自愿性认证,并无强制性要求认证细分产品名称。且家具企业对产品命名拥有自主权,目前市面上不同产品名称重复或者相同产品多种描述甚至产品名称无法反应产品实质的现象广泛存在,是部分厂家特别设置的冷门称呼,意在操控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及分数设置。

合理建议:(1)请删除相关证书认证范围里的具体的产品名称要求,以家具产品类别作为判分依据,如公寓家具。

2)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投产品具有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证书),且认证范围同时包含:木制公寓家具或木制居室家具、软体家具,得2分。

答:按本项目补疑2执行,不予修改。

4.生产与检测设备,由于国家对生产设备名称没有统一标准规定,每个厂家订货名称略有不同,但实为同类设备且具有同等功能,是否可以得分?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功能相同或优于但名称不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另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符合或优于的可给予得分;未提供或劣于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不符合的不得分。

5.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请问该项增加了“防霉等级”是什么意思?要求提供什么检测报告?关于“防霉等级”的检测报告前文“产品技术参数”和“所投产品环保水平”中已经要求提供了“防霉等级”的检测报告,在此又要求提供。

1)请问用意何在?且存在重复打分现象,建议删除或者更改为其他公平公正的评分项。

2)我公司不理解防霉等级指的是什么产品检测报告?且在产品技术参数中标注“★”项中已经有要求对原材料检测报告的防霉菌检测项目。为何在投标人综合实力中又要提供?

3)该项目的检测报告存在检测费用过高,部分检测标准过于苛刻的问题。

4)建议修改为: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任意六项主要成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有: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项数值合格,全部提供齐全的得6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答:详见本次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6.财务状况。(1)请问该描述是否有误?审计报告中只有财务报表,没有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等材料,请问是否需要单独提供?

2)请问此项是怎么打分的?是根据投标人营业收入金额的高低、依法纳税金额的高低、依法缴纳社保金额的高低来评分吗?如果是,省内小微企业肯定没法与省外中大型企业作比较,存在歧视行为。

3)请问:如某厂家在近两年因偷税、漏税等行为被查处并罚款,请问此项如何打分呢?

4)由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并没有对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请问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依法纳税、如有投标人曾因偷税漏税而被罚款的情况应该如何判定?

5)若投标人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怎么评判和证明?建议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

6)此项设定请问偷税漏税的投标人是否可以参加投标?还是“掩耳盗铃”允许参加?这个评分应该怎么打请做以解释和明确具体事项。

7)请招标人给出明确的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格式以及偷税漏税的打分标准。

答:详见本次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评标委员会具有独立评审的权利,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人资信”中关于“品牌认证证书”的相关条款。该证书是企业自愿办理的一种证书,经查询全国办理该证书的多位第三方机构,而且证书的模板和格式都五花八门,只要是给钱就可以办理,完全是一个含金量特别低的证书,只是某些供应商为达到控标的目的而办理的一种证书,认证范围的办理也是五花八门。评分办法指向特定供应商,完全是为该企业量身定制。请求:建议删除品牌认证证书,修改为家具行业常用的权威的认证证书,比如碳中和认证证书、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能反映投标人资信的相关证书。

答:按本项目补疑2执行,不予修改。

8.第三章评分办法“投标人资信”中关于“绿色工厂评价认证证书”的相关条款。该证书的模板和格式都五花八门,完全是一个含金量特别低的证书,只是某些供应商为达到控标的目的而办理的一种证书,认证范围的办理也是五花八门,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评分办法指向特定供应商,完全是为该企业量身定制。请求:建议删除绿色工厂评价认证证书,修改为家具行业常用的权威的认证证书,比如碳中和认证证书、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等能反映投标人资信的相关证书。

答:按本项目补疑2执行,不予修改。

9.第三章评标办法“产品认证”中关于“绿色之星认证证书”的相关条款,经查询全国家具供应商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只有三家在有效期内其余得均已经过期,所以要求提供上述证书不具有普遍性,有为某厂家量身定制的嫌疑,匹配得分点,排斥大量合格供应商。请求: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拟投产品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2)“绿色之星认证证书”或“GreenGuard绿色卫士认证证书”或“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得2分。

答:按本项目补疑2执行,不予修改。

10.第三章评标办法“产品认证”中关于“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的相关条款。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是某些供应商为设置控标点而刻意在办理该类证书,为了采购项目投标加分:通过与招标方合作,将腐蚀等级写入标书作为加分项。对投标方而言,具备腐蚀等级认证的将更容易中标。经查询,家具行业目前极少的金属家具制造企业办理了该证书,评标方法特意为某企业量身定做,在对原招标文件该项进行质疑后,招标人不但没有对该项进行修改,反而变相的增加了认证范围,以达到控标的目的,评分办法指向特定供应商,完全是为该企业量身定制。建议删除“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证书”增加行业内通用的“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或“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

答:按本项目补疑2执行,不予修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分值构成”表述现变更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46

2)技术部分:24

3)投标报价:30

”,现变更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44

2)技术部分:26

3)投标报价:30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原表述为“

投标人综合实力

2

投标人自有检测实验室,且该实验室获得CMACNAS认证,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验室检测设备实物照片、证书扫描件、官网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

”,现变更为:“

投标人检测实力

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检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1F2分,一般的得0F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检测实验室等照片(如有)和其他证明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

”。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财务状况”表述现变更为“

财务状况

3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212022年连续两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中财务报表、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

良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5F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现变更为:“

财务状况

3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2年连续两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纳税情况(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20212022年连续两个年度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缴纳社保情况(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2022年连续两个年度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2F3分;

良的得1F2分;

一般的得0.5F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标人综合实力评价”原表述为“

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

6

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生产实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占有率、生产工艺水平、防霉等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封面须具有“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须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并提供查询截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4F6分;

良的得2F4分;

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

6

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生产实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占有率、生产工艺水平、防霉等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工程量清单中任意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封面须具有“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须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并提供查询截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的得4F6分;

良的得2F4分;

一般的得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本项得分。

”。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14.违约责任”原表述为:“14.2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供货及安装期延期7天(含)以上,买方有权接触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自己负责,并卖方须赔偿买方合同价10%的违约金。”现变更为:14.2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供货及安装期延期7天(含)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自己负责,并卖方须赔偿买方合同价10%的违约金。”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天内完成合同签约。

2.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定后15天内严格按照供货清单中的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打样,打样的产品款式、品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打样产品须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供货和安装。

3.该项目为完全市场化经营项目,企业自负盈亏,且招标人对合同履行时限有特殊要求,本项目自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中标单位须完成供货、安装供货,每超出交货及安装周期1天,按照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的违约责任,中标单位应承担的解除合同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为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本条内容和补疑2不一致的地方以此为准)。

特别提醒:请中标单位重点关注产品打样周期与合同履约期限有部分重合,中标单位须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确保完成招标人的时限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第四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6201400分”,现延期到“2023062714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5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

联系人:董西伟

联系方式:0551-6345703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361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附件:滨纷公寓慕庭项目家具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