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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档案馆新馆库房密集架系统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122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档案馆新馆库房密集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WZ01227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1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072011: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1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072011:00”;

3.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709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调整内容

1.将招标文件P40页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调整为如下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值

余数

C值

0

0.95

1

0.96

2

0.97

3

0.98

4

0.99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将招标文件P46页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调整为如下内容: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

33

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33-偏差率*100*0.5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33+偏差率*100*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将招标文件P40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调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

4.将招标文件P46页1. 评标方法中“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调整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问题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4 投标人重要提示内容:2.投标人须按如下要求提供所需货物的样品:投标样品包装尺寸上长不超过 1000mm,宽不超过 600mm,高不超过 600mm(由投标人评标现场自行拆解组装,组装完成后的样品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评分标准“投标样品”中样品组装展示规格要求);样品包装上应当标有不可涂改的样品标记,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全称,在标记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样品评价”不得分。标记应牢固不易脱落,因标记不牢固造成标记脱落使样品无法识别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样品出现破损或损坏,由此造成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 投标样品(3分):1.投标人需提供智能型电动密集架样品一节型 3 层及以上三列,其中固定列一列,安装触摸屏,移动列二列;样品组装后展示规格:每列节长为 600mm,宽度 240-260mm,高度 600mm-1000mm。2.评标委员会根据样品材质、焊接件焊接牢固,焊痕光滑平整、表面涂层、制造工艺技术参数要求进行综合横向评审:

优秀的 2<F≤3 分;

良好的 1<F≤2 分;

一般的 0<F≤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理由: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样品包装尺寸的要求与评标办法中投标样品尺寸要求存在前后矛盾。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供智能型电动密集架样品一节型 3 层及以上三列,其中固定列一列,安装触摸屏,移动列二列,每列宽度240-260mm,即使按照最小宽度240mm计算,三列合计宽度为240mm*3=720mm。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样品包装尺寸宽不超过600mm,请问投标人如何按要求提供样品?并且样品的包装尺寸的宽和高与样品成品尺寸一致,等于变相限制了投标人的样品尺寸,如果投标人按照600mm宽、1000mm高的样品则包装尺寸就超过了招标文件要求,如此要求存在明显的前后矛盾。

投标样品要求固定列一列,安装触摸屏。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固定列触摸屏的尺寸不小于15寸,屏幕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像素,据我司向供应商了解,15寸触摸屏的宽度在230-240mm之间,即使按照最大260mm宽度计算也无法安装15寸触摸屏,请贵单位澄清。

答:(1)投标人可提供数量不超过3个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样品包装尺寸的包装样品。

       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固定列触摸屏的尺寸不小于15寸是针对投标人正式交付的产品所提的。演示所用的触摸屏尺寸由投标人根据提供样品尺寸自行决定,采购人不做具体要求。

2.针对招标文件P43页“制造商业绩”要求,疑问如下:(1)我公司作为投标人,也是密集架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业绩”是否可以提供我公司业绩即可?(2)业绩项中,要求提供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哪些

:(1)可以。(2)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验证报告或验收备案表等内容;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核查业绩发票、银行转账等反映资金往来的资料。

3.招标文件P16页“招标人重要提示内容”及P45页“功能演示”均未明确本项目各投标人演示的前后顺序,请予以明确。

答:评委会评审现场抽签确定。

4.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

 

条款

 

评分因

评分因素权重

 

评分标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9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密集架供货及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满分 9 分。

注:

1. 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最多计取 3 个业绩。

2.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 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 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 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内容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

明。

人员业绩

4

1.拟任项目负责人 2018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500万元的密集架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2 分。

2.拟任技术负责人 2018 1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 500 万元的密集架供货安装业绩,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2 分。注:

(1) 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

(2)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合同;

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 业绩合同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4) 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负责人名称、技术负责人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内容等),应另附买方(或

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制造商业绩

 

8 

投标人所投密集架产品制造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密集架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8 分。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商务详细评审中的制造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提供,重复业绩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合同;

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质疑事实依据:

1)重复要求提供项目业绩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倾向性,要求提供投标人业绩的情况下又要求提供人员业绩和制造商业绩,如此要求存在明显的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和差别待遇的行为。

2)每一项评审都要去提供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密集架供货及安装业绩,如果投标人要满足则至少需要具有9项满足要求的业绩,如果投标人是密集架制造商的,则很难满足要求。

3)并且不少于500万元的密集架供货及安装业绩是指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还是合同内密集架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上述要求存在争议,请贵单位明确。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答:(1)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要求业绩金额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的。

2)人员业绩项可以和投标人业绩重复;人员业绩项可以和制造商业绩重复。

3)500万元的密集架供货及安装业绩是指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在合同内是以采购密集架为主,即密集架采购金额需占合同总金额50%以上。

5.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要求:

 

条款

 

评分因

评分因素权重

 

评分标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其他评分因素

 

4 

2.投标人具有数据防泄密安全系统等数据安全类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

 1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质疑事实依据:

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专利性质的知识产权证书,存在明显的唯一性和排他性,同一软件著作权有且只有一家供应商可以满足;数据防泄密安全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为某供应商所独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律要求的三家,本评分标准完全就是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制的加分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诉求:

请取消并删除上述不合理不合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改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评审办法。

答:因为此项目涉及档案数据的收集管理应用,必须保障数据安全,因此设立了“投标人具有数据防泄密安全系统等数据安全类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 2 分”作项。此评分项不是专门针对“数据防泄密安全系统”设立,而是与数据安全有关的软件著作权都可以得分,诸如:数据库防火墙,数据库审计系统,数据清洗,数据库运维管理系统,数据脱敏,数据加密等方面都涉及数据安全,相关软件著作权都以得分。因此此评分并不存指向特定标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井岗路1100号

联系人:马翔

话:6586576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3年7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4日

附件:2023BFFWZ01227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