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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TQHZ02815
项目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采购更新执法记录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4G智能执法记录仪”第1条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执法记录仪在后期执法人员装备减负中将安装“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APP。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需满足3.5英寸方便日常操作,另在当前市场上有不低于3种品牌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4G智能执法记录仪”第2条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为更好的为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APP服务及工作需要,需要轻薄、大屏、单手可以操作从而达到更好的使用体验。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4G智能执法记录仪”第7条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为后期解决采购人充电难问题,该技术参数为当前市场上最适宜采购人需求的电池容量,另市场上有不低于3种品牌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及要求”中“4G智能执法记录仪”第15条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为了方便日后统一管理,统一归档,统一留存。需将重点录像、照片上传到云端永久存储,必须实现与“安徽省高速路政支队 4G 车载视频巡查系统”对接,另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前,已经邀请了行业内多家知名企业进行产品功能测试,均可实现上述功能,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系统考察。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5.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厂商资质及要求”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研究,为获得更好的售后服务质量,该评分标准的设置符合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6.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研究,由于本项目所购产品使用区域为安徽省全省范围,最终使用者遍布安徽全省各个高速公路偏远位置,考虑到后期售后的及时性、有效性,故需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体系和供货能力。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528号
联系方式:0551-63672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