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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BAZ0196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家级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项目(一期)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BAZ0196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如有)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13中10.本项目红线外 10kV 高压线路及高压环网柜需移交至供电公司,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因本工程为自管部分,供电公司设置产权分界点,分界点后端供电公司不接受移交,该处是否另行约定,请明确。
答:因本工程资产分界点为高压环网柜出线间隔以下,因此高压环网柜(包含环网柜)以上部分为局管,因此高压环网柜及进线需移交至供电公司。
2.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中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参与验收并盖章);
(3)供电部门验收并盖章的证明文件;”
(2)、(3)条业绩证明有共有、有不共有,供电公司接收移交的项目,供电公司会出具验收证明,非供电公司接收移交项目供电公司并不出具验收报告,此 (2)、(3)项须是否需要共有,请明确
答:需要同时提供。
3.工程量清单中序号35,电缆工井参照图集,我公司已查阅图集,图集中没有具体的深度,请明确具体的深度H是多少?
答:深度1.9米。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根据现场勘察,通信光缆外线中,花园大道上的占管孔数均偏少,部分工井占管无孔与1孔,请问花园大道上的光缆后期施工若无孔,需要变更,是否按变更后的图纸内容结算?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29、66223831
2023年9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