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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2024-2027年度供水工程管道焊接件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0955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2024-2027年度供水工程管道焊接件采购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FAZ0095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评标办法投标人具有管道焊接件(或管道支架)的供货业绩,注中需要填写“发票评审一览表”,请问发票评审一览表是否有固定格式? 答:“发票评审一览表”格式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合同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序号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项发票对应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 发票累计金额: 元 注: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发票评审一览表》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按列表顺序提供与项目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2.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此表中的单项发票对应金额评审,发票累计金额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表中列明的“单项发票对应金额”累计值与投标人填写的“发票累计金额”不一致,以“单项发票对应货物金额”累计值为准。 3.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在此表中填写的信息与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不一致,或平台无法查验发票信息,视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发票评审一览表》格式自行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该业绩。 5.评标委员会有权抽查发票证明资料,如发现提供的《发票评审一览表》、发票扫描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44874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0 2024年5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