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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复建工程外电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0914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复建工程外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FAZ00914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奖项得1分;满分2分。 问:输变电工程包括:输电、变电、配电等内容,其中包含供配电工程,且施工范围更广、难度更大,投标人已承建或参建的输变电工程满足项目需求符合上述评分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答:如投标人已承建或参建的输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业绩合同能体现供配电内容,予以认可。 2.图纸中工井数量、规格与清单中出现偏差,清单中1、钢筋混凝土直通工井,工井净尺寸:5.5m×2m×1.9m(长×宽×深)4座;2、钢筋混凝土转角工井,工井净尺寸:6m×2m×1.9m(长×宽×深)4座;3、钢筋混凝土三通工井,工井净尺寸:5.5m×4m×1.9m(长×宽×深) 1座;4、钢筋混凝土工井,工井净尺寸:2m×2m×2.5m(长×宽×深)5座总计14座工井;图纸中:新建此标志工井9座;新建此标志工井19座 答:清单工程量无误,详见《合肥公交集团城建医院复建工程外电施工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招标范围描述。 3.图纸与清单均未体现柴发与低压柜连接的软连接线。 答:柴发与低压柜之间连接的软连接线包含在防火母线槽内,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4.开闭所与配电房图纸中体现了照明灯具及双电源配电箱,但清单中均未列出此项,请问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范围。 5.招标清单中工井数量与招标图纸数量不符,请予以核对。 答:无误。 6.招标图纸中的开闭所及配电房防火门窗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招标清单中未见,如在本次招标范围,请给出工程量及控制价。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人员业绩”项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答:需要。 8.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项是否需要提供合同? 答:需要。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人员业绩”项和“投标人奖项荣誉”项评分标准现变更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2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个奖项得1分;满分2分。 注: (1)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计一次。 (2)奖项或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或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或荣誉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 ③“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④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单位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获奖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4)如投标人已承建或参建的输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业绩合同能体现供配电内容,予以认可。 人员业绩 2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供配电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注: 1.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 4.合同协议书可提供包含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内容的关键页的扫描件; 5.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合同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 三、招标文件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5月27日11:0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5月27日11:00”; 3.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延期到“2024年05月22日17:30”;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招标人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8748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96、66223831 2024年5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