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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瓷砖采购(第二批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163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瓷砖采购(第二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FAZ01630) 答疑公告 1、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产品认证:需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关于该证书会引起定向量身设置条件、有失公平的疑问,是否可以取消或者替换成别的类似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认证(即十环认证)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各环节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符合我司招标需求,且经招标人前期调研,符合该要求的产品品牌较多,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127、P131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业绩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一致,可否不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注明同资格审查业绩(Pxx-Pxx页),妥否? 答:否。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59页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产品内部质量标准”,如果企业没有制定企业标准,是否可以提供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4、招标文件67页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具有所投品牌瓷砖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瓷砖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含安装金额),问:制造商业绩是否也可以参与此评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制造商业绩可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0551-629888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63、66223831 2024年8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