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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弱电及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226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弱电及智能化工程招标补疑6 项目编号:2024BFFAZ02260 一、投标人疑问 1.技术规范书第73页,-核心交换机,技术要求: “1.采用CLOS无中板交换架构,转发平面和控制平面完全分离,主控引擎插槽≥2个,交换网板≥4,业务插槽数≥8个; 7.支持M-LAG或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 10.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6块交换网板、4块交流电源。每台配置万兆光口≥48个,40G 光口≥20个,配置1根40G堆叠线缆。” 事实依据: 1.推荐品牌有新华三、华为、锐捷、思科; 2.根据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项目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附件补疑4答复,设备参数1要求设备交换网板≥4,业务插槽数≥8个,但设备参数10中要求配置6块交换网板;推荐品牌中只有新华三能同时满足以上所有参数,其它三家推荐品牌均无法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有严重的排他性,该功能控标嫌疑明显,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侵害了我公司公平参与项目的权利; 3.根据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项目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附件补疑4答复,设备网核心交换机的相同参数“支持M-LAG或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改为“支持M-LAG或DRNI或VPC或其他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同品牌交换机技术体系一致,相同的参数不改成一致无法满足同一品牌要求 4.招标文件第131页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需承诺: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 5.招标文件第26页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需承诺:我公司承诺在 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审查,如经核查认定我方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将从本表的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设计方、监理方进行审查 6.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的产品仅新华三一家: a)技术规范书第73页,-核心交换机,技术要求:“1.采用 CLOS 无中板交换架构,转发平面和控制平面完全分离, 主控引擎插槽≥2 个,交换网板≥4,业务插槽数≥8个;7.支持 M-LAG 或 DRNI 或 VPC 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10.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6 块交换网板、4 块交 流电源。每台配置万兆光口≥48 个,40G 光口≥20 个,配置 1 根 40G 堆叠线缆。” b)品牌档次不低于推荐品牌。 详见pdf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 质疑提出与答复,第十五条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给出满足以上全部质疑内容的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事实依据; 质疑请求: 将“7.支持M-LAG或 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修改为“7. 支持M-LAG或DRNI或VPC或其他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 将“10.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6块交换网板”修改为“10.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4块交换网板” 否则,给出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不少于三个品牌及产品型号,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给出证明材料及公开可查询链接: 1.“1.采用CLOS无中板交换架构,转发平面和控制平面完全分离, 主控引擎插槽≥2个,交换网板≥4,业务插槽数≥8个;7.支持 M-LAG或DRNI或 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10.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4块交换网板、4块交流电源。每台配置万兆光口≥48个,40G 光口≥20个,配置1根40G堆叠线缆。” 2.品牌档次不低于推荐品牌。 给出设备网核心交换机相同参数“支持 M-LAG或DRNI或 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已修改而内网核心交换机不修改的原因。 答:参数第7条修改为“7. 支持M-LAG或DRNI或VPC或其他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参数第10条修改为“10.每台配置完整主机,冗余主控引擎、4块交换网板” 2.技术规范书第73页,-汇聚交换机,技术要求: “1.交换容量≥75Tbps,包转发率≥57600Mpps,主控引擎槽位≥ 2个、业务槽位≥6个; 7.支持M-LAG或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 事实依据: 1.推荐品牌有新华三、华为、锐捷、思科; 2.推荐品牌中只有新华三能同时满足以上所有参数,其它三家推荐品牌均无法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有严重的排他性,该功能控标嫌疑明显,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侵害了我公司公平参与项目的权利; 3.根据中国科学院临床研究医院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项目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附件补疑4答复,设备网核心交换机的相同参数“支持M-LAG或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改为“支持M-LAG或DRNI或VPC或其他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同品牌交换机技术体系一致,相同的参数不改成一致无法满足同一品牌要求 4.招标文件第131页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需承诺: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 5.招标文件第26页要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需承诺:我公司承诺在 本项目中选用产品品牌档次均不低于推荐品牌;中标后,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投标方案及投标产品的审查,如经核查认定我方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将从本表的推荐品牌中选取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提供给招标人、设计方、监理方进行审查 6.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的产品仅新华三一家: a)技术规范书第73页,-汇聚交换机,技术要求:“1.交换容量≥75Tbps,包转发率≥57600Mpps,主控引擎槽位≥ 2个、业务槽位≥6 个; 7.支持M-LAG或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 b)品牌档次不低于推荐品牌。 详见pdf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3.《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 质疑提出与答复,第十五条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给出满足以上全部质疑内容的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事实依据; 质疑请求: 将“7.支持M-LAG或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修改为“7.支持M-LAG或DRNI或VPC或其他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 否则,给出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不少于三个品牌及产品型号,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给出证明材料及公开可查询链接: 1.“1.交换容量≥75Tbps,包转发率≥57600Mpps,主控引擎槽位≥2个、业务槽位≥6个;7.支持M-LAG或DRNI或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 2.品牌档次不低于推荐品牌。 3.给出设备网核心交换机相同参数“支持 M-LAG或DRNI或 VPC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已修改而内网核心交换机不修改的原因。 答:将第7条参数修改为“7.支持M-LAG或DRNI或VPC或其他跨设备链路聚合技术;” 3.技术规范书第75页,-无线控制器,技术要求:“1.无线控制器要求双机热备部署,不低于5000个AP的管理规格,配置不低于3000点管理授权 8.配置不低于 1500点AP管理授权” 疑问事项:第一条参数要求配置不低于不低于3000点管理授权,第八条参数要求配置不低于1500点AP管理授权,具体以什么参数为准,请给出准确意见 答:以不低于3000点为准。 4.-92.详见pdf附件 二、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09:30”,现延期到“2024年12月18日09: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12月18日09:30”; 2.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前”先变更为“2024年12月8日17时30分前”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注:1.此补疑视同各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各标段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补答疑内容较多,已经按照问题类型进行回复。各投标人须详细核对答疑回复内容,并按照最新的补疑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如存在答疑期间提问漏项回复的问题,投标人须及时和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进行反馈,否则本答疑视为已经回复各投标人答疑期间的全部问题;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陶工 电话:0551-6286347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4年12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附件:补疑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