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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8号线一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4HEFQN006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8号线一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补疑4 项目编号:2024HEFQN00610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 序号 产品名称 检测项目 事实依据 8 成品:办公椅 符合 QB/T2280-2016 标准,内容包含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密度≥35kg/m3、回弹性≥40%、75%压缩永久变形≤8%;阻燃性:公共场所用合格;甲醛释放量≤0.1mg/ m³。 该项甲醛释放量单位描述有误,标准单位应为“mg/m2h”,请确认。 10 原材料:阻燃海绵 符合 GB/T10802-2023、QB/T2280-2016 标准,内容包含甲醛散发≤10mg/kg;拉伸强度≥80 KPa,撕裂强度≥2.0N/cm,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50 KPa,回弹率≥35%,表观密度座面≥ 关于“甲醛散发”检测内容为非常规检测项,且与甲醛释放量属于同类性质,都是对甲醛的检测,建议 回复: 1、关于“甲醛释放量单位描述有误,标准单位应为‘mg/m²h’”的回复:同意调整。招标文件中关于甲醛释放量这一检测项目的单位由“mg/m³”全部调整为“mg/m²h”。 2、针对关于“甲醛散发”检测内容为非常规检测项,且与甲醛释放量属于同类性质,都是对甲醛的检测,建议二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可合理修改为“甲醛散发或甲醛释放量”的反馈予以回复:国家标准GB/T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中规定的检测项目为甲醛散发,故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1-6900905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5、66223831 2024年12月6日
35kg/m³。
二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可合理修改为“甲醛散发或甲醛释放量”。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