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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水业二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4HEMQZ0092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水业二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4HEMQZ00926)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液氧生产厂家。” 我公司是集液氧生产、销售、液氧设备租赁一体化专业性集团公司,液氧产品为我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储存、供货,其年液氧产能5万吨,是安徽省最大工业气体生产企业之一。我公司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证明,保证本项目期间内液氧产品高效、高质量供应。 请问:我单位能否被认定为生产企业。 答:投标人资质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巢湖市水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东风西路西苑小区7号 联系人:昌工 电 话:0551-826323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81 2025年1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