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AZ0077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AZ0077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为:“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城市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下列系统中的三个系统: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20 万元。”

问:同时具有公路和市政道路功能的国省道路的智能交通工程业绩包含了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道路监控系统,此类业绩是否符合?

答:城市道路必须为市政工程。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3标段第116项“回传光纤租赁费用”及4标段第214项“回传光纤租赁费用”的参数要求为“1芯千兆速率,时间36个月”,而其单项控制价仅17658.00元,即每芯490.5元/月。经我公司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此控制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控制价或者速率是否有误,请确认。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3标段第116项“回传光纤租赁费用”的数量为8项,而招标图纸拓扑图中的数量为11项,以哪个为准,请确认。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高清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和网络系统的系统1和系统2是指标段3和标段4等不同标段,还是指同一个系统的两个评审内容?

答:指同一个系统的两个评审内容。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 1;高清电子警察、卡口系统 2”两个评审标准的内容一样,请确认。

答:评审内容一致。

6.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均未明确“付款方式”,请明确“付款方式”,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均有付款方式的描述,请明确已哪种付款方式为准?

答:付款方式以专用条款为准。

7.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成果文件发布版2025.4.7/003工程量清单EXCEL/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清单中无 接线井(含井盖)、PE管、顶管内容,请明确以上材料及施工内容是否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

8.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成果文件发布版2025.4.7/003工程量清单EXCEL/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清单中4标段的清单数量与路口图纸的数量不符,请明确以哪个为准。各路口部分数量不符的设备内容如下:

 

设备名称

铭传路与创新大道交口数量

美的生活区门口数量

铭传路与永和路交口数量

铭传路与天龙关路交口数量

铭传路与玉兰大道交口数量

铭传路与菖蒲路交口数量

图纸合计数量合计

清单合计数量

不低于900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含高清镜头与室外防护罩等)

11

4

6

6

7

6

40

38

电子警察杆件

 

 

2

2

1

2

7

4

机动车信号灯
(满屏灯)

1

5

6

6

4

6

28

26

机动车信号灯
(箭头灯)

2

3

12

12

8

12

49

45

车行灯杆

1

 

2

3

2

2

10

5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三、四标智能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

9.本次项目中,每个建设路口的“终端服务器”按照一台配置,且设计说明里明确,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需配置不少于 30天的前端视频存储容量,电子警察系统、卡口系统、违停自动抓拍系统等其他系统需配置不少于 30天的的端视频、图片存储容量。根据《合肥市智能交通设计导则》测算,部分路口视频存储容量如下:

路口名称

存储容量(T)

铭传路与创新大道交口

64.58

美的生活区门口

32.14

铭传路与永和路交口

39.55

铭传路与天龙关路交口

39.55

铭传路与玉兰大道交口

49.44

铭传路与菖蒲路交口

37.08

玉兰大道与明珠路交口

59.02

玉兰大道与杨林路交口

36.15

玉兰大道与习友路交口

47.28

经我司调研,主流厂家的终端服务器,目前最高只支持8T,4盘位的空间,即单台终端服务器最高支持32G的存储空间。不能满足本次项目的设计要求,请问是否可对部分路口的设备数量进行适当增加?

答:经复核,设计图纸中前端存储要求为“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需配置不少于30天的前端视频存储容量,电子警察系统、卡口系统、违停自动抓拍系统等其他系统需配置不少于15天的前端视频、图片存储容量。”经计算配置终端服务器数量满足前端存储要求。

10.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模块显示上传界面是导入技术标。请明确“技术条款偏差表”模块部分是导入《技术条款偏差表》这一块内容还是整个技术方案内容。

答:导入“技术条款偏差表”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262224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17766223831

202542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附件:2025BFFAZ00771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