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充电2025-2026年度充电设备合作单位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108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充电2025-2026年度充电设备合作单位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WZ01086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及报价要求中“4.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加工及加工损耗、现场落地、调试、辅材费、材料费、人工费、装卸费、包装拆卸费、垃圾清运费、计量检测、验收、劳保基金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专票。” (1)请问本项目的设备安装(含本体接线安装)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本项目不含设备安装,但中标单位需提供安装、接线工作技术指导。 (2)请问本次招标中的计量检测是指第三方检测吗,本项目是否会涉及政府部门的检测呢? 答:本次招标中的计量检测不涉及第三方检测,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须接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定点的强制检定,该强制检定无需考虑费用。 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检测报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检测的充电模块(20kW,30kW,40kW)恒功率段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2.19 整流柜输出参数指标)”,但是规范书2.19指标提到的人机交互要求,由于充电模块检测报告是针对充电模块本身做的检测,是不带显示屏的,显示屏只在充电桩上体现,请问本条是否需要完全响应? 答:“2.19整流柜输出参数指标”要求的是整流柜整套设备需满足的各项参数,模块恒功率只是其中一项参数,本条需要完全响应。 3.本次招标项目主要是招标一家充电设备的合作单位,但是招标文件提到了充电桩的推荐品牌,推荐品牌参与肯定会更有优势,本项有一定的倾向性,对其他非推荐品牌的设备厂家有一定的排他性,为了本次招标的公平性,建议删除本处关于充电桩推荐品牌的要求! 答: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推荐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4.招标文件第五章2技术要求中“显示与输入功能 充电机应配置显示和输入设备,采用电容型触摸式彩色液晶显示屏实现人机交互功能,显示信息字符清晰、完整,应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到交流桩的技术参数中关于显示这块要求用电容型触摸式彩色液晶显示屏,由于交流桩功能比较简单,市场常见的为彩色显示屏即可,本项目是什么特殊场景需要触摸屏配置吗?如无特殊要求,建议显示屏满足要求即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唐模路111号合肥管廊大厦11-14层 联系人:茅工 联系方式:0551-6590221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 2025年5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