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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物资采购电商平台

     原项目编号: 2025HAFWZ0112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物资采购电商平台招标文件补疑

2025HAFWZ01124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证书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注: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可不一致,如不一致,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同一集团公司或具有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或关系说明函予以说明;属于同一集团的,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投标文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2.投标人须具有面向全社会公开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非在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上开设的店铺);【提供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官方网站截图及网址】

投标文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3.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的“2.2.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现变更为: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价格分

25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评标价得分为满分。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标价权重分值。

合理性得分

15

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报价合理性得分计算

a.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1

b.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n+偏差率*100*E2

其中:Fn=15E1=0.3E2=0.2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招标文件的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七、特别要求”新增以下内容:

中标人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账期,账期不短于30个自然日。账期是指从纸质发票送达用户之日起到结款日的时间,且不得收取账期服务费。提供的账期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8748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66223831

2025年6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附件:2025hafwz01124招标文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