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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15台新能源电动大巴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5HEFQZ0058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15台新能源电动大巴采购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EFQZ00584)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车辆长度要求修改为: 车辆长度 2分 为了保障车内空间宽敞、乘坐舒适,增加行李舱容积等,根据投标车型车身长度进行评分,车身长度>11500mm加2分,10990<车身长度≤11500mm加1分,车身长度≤10990mm不加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查询数据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1.根据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车辆长度:为了保障车内空间宽敞、乘坐舒适,增加行李舱容积等,根据投标车型车身长度进行评分,车身长度>11500mm 加 2 分,10990<车身长度≤10500mm 加 1 分,车身长度≤10990mm 不加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查询数据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此项评分标准设置有不合理之处,10990<车身长度≤10500mm 加1分与逻辑不符,应改为10990<车身长度≤11500mm 加1分。 此项评分标准是否为书写笔误?如是,烦请贵司做出澄清更正 回复:见本补疑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与庐州大道交口西南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551-642166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47 2025年06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