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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一中西、商机厂租赁住房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5BFYWZ0136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中西、商机厂租赁住房项目家具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YWZ01368-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第七条其他要求第13条:柜门高度≥1.4 米均须增加拉直器。

疑问:招标产品清单中柜门要求使用门板基材采用ENF级22mm欧松板,该厚度大大超过常规门板的18mm厚,经试验验证和行业惯例是不需要额外配置拉直器,为避免过度设计和影响整体美观,建议取消此项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疑问:为规范业绩真实性,建议增加第三项:提供不低于70%的家具发票金额扫描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3)具体要求:②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无效。

因基本开户行的银行存在开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无查询途径(比如中国农业银行)而做不到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最优选择。

建议把“基本存款账户”修改为:“存款账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4.本招标项目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具备家具供货及安装的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家具部分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  700 万元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9 分。我们认为这一业绩金额要求 过高,对市场竞争环境和中小企业参与造成不利影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中家具部分供货及安装金额不少于700万元”,该条款存在不合理限制性,涉嫌排斥中小企业参与竞争,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原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6.我公司通过现场勘察A1户型样板间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对比,有以下疑问,请确认。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样板间实际参数

建议

玄关柜(含挂衣钩)

换鞋凳配软包坐垫

无软包坐垫

请确认是否需要配置软包坐垫

书桌

背板采用EO级9mm刨花板

18mm刨花板

建议招标文件修改为采用18mm刨花板

餐桌

台面采用岩板台面,脚架及框架:采用壁厚≥1.5mm 冷轧钢管,牢固耐用,经 酸洗、磷化除锈处理,表面环保 静电粉末喷塑,耐磨、抗氧化;

台面是大理石台面,底部为白蜡木实木脚架

请确认是否按照样板间配置

同时请确认其他户型是否同样需要修改。

答:(1)A1户型玄关柜(含挂衣钩)按招标文件及清单执行,不予修改。

(2)同意修改意见,一中西、商机厂项目A1户型书桌侧面衣柜背板改为EO级18mm刨花板,清单价格不予调整,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3)按招标文件执行,A1户型餐桌台面为仿大理石岩板。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8、66223831

2025年7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附件:1标段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