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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医用气体
原项目编号: 2025BFAAZ0142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医用气体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AZ01427 1.招标文件P60技术评审第7条要求设备带电气分离,投标人具有电气防火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我方对此条技术要求有疑问,具体如下:1)本条款中的电气防火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是要求提供本次投标所选医用设备带的电气防火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还是要求投标人自身具有电气防火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2)条款中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报告要求不明。在进行第三方检测时,检测机构需要依据某个或多个标准中的要求进行检测,本条款中并未明确指出电气防火依据的是哪个标准进行检测。 答:1)本条款中的电气防火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是要求提供本次投标所选医用设备带的电气防火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 2)本条要求对检测标准不做限定要求,具有电气防火安全第三方《检测报告》均认可。例如JGJ16、GB50303、GB50217、GB50053、GB50054、GB 50055、GB50168、GB50169、GB16895.14、DB 33/1067、GB50016、DB51/325这些标准均认可。 2.招标文件P61技术评审第8条要求医用设备带燃烧性能符合 GB8624-2012标准要求达到A级标准,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进行证明。在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第5.1.1条中要求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2,表中满足A1、A2级即为A级,请问如所选医用设备带燃烧性能达到A1或A2级是否视同满足本条评分要求? 答:是的。A1级或A2级视同A级。 3.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P10推荐品牌表中所要求的品牌档次不一致,能否重新明确本项目推荐品牌表中氧气医用二级稳压箱、终端设备、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设备带的品牌及推荐品牌档次? 答:按招标文件P2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条款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17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83846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43、66223922 2025年7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