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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2025BFAAZ0153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AZ0153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针对招标文件第60页技术评分内容、投标人生产能力(4分),各潜在投标人采购的各种类别设备名称中不一定包含”自动化烤漆生产线、自动化喷塑生产线、H型钢自动下料、自动化焊接生产线”的字样。如我司设备采购合同名称为喷粉线与喷塑生产线涂装工艺一样,如H型钢自动下料生产线我司设备采购合同为标准线自动移栽项目,同样具有钢结构自动下料功能,如自动化焊接生产线我司我司设备采购合同名称为“机器人焊接线”。同样具自动化焊接功能,只是文字描述各不相同但设备的工艺及功能相同。
为了能使各潜在投标人能“公平、公正、公开”参与此项目,此条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或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均可)以下设备的:1.具备自动化烤漆生产线或自动化喷塑(粉)生产线等相关的涂装线设备;2.具有H型钢自动下料生产线或自动移栽线等自动钢结构下料设备或具有自动化焊接生产线或机器人焊接线等具有自动功能的焊接设备。以上每项得 2 分,满分4分。
答:不要求设备的购置(或租赁)合同中反映的设备名称必须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若生产线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且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能够体现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予以认可。
2、为了各潜在投标人能准确的核算投标成本,请给予明确投标报价是否包含“总包单位配合管理费用”?如含此费用请明确占合同价的比例。
答:中标人需要总包单位提供水电服务的,水电费由中标人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由中标人自行支付给总包单位,协商不成,按合同结算价的千分之三支付,中标人不支付的,可由建设单位代扣,并增加15%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3、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相关规定,机械车位每隔两年需年检1次,为了各潜在投标人能准确的核算投标成本,请给予明确投标报价是否包含“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届满当年的机械车位年检费用”?
答:包含,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项。
4、招标文件第110页,6.其他要求:“对于大楼已完工的风管、消防、给排水管道等对机械车位安装造成影响的,中标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厂家)负责进行调整,并确保不影响大楼验收”。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并非属于老楼改造或烂尾楼复工项目,关于风管、消防、给排水管道工程现场具有专业施工的单位正在施工。且机械车位招标预算金额较低,为了项目主体能更好的顺利履行及完工。建议:对于大楼已完工的风管、消防、给排水管道等对机械车位安装造成影响的工程由该项目正在施工的风管、消防、给排水管道相关专业单位负责调整。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机械车位停车设备包含入口坡板,机械车位钢结构表面处理采用抛丸除锈+喷塑方式。
我司钢结构表面处理采用抛丸除锈喷铝工艺,防腐年限可达30年以上,且易修补,避免产生工艺突破口,在市场上有良好的反馈,能满足贵司标准,请问:是否可行?
答:予以认可,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即可。
6、请问本项目交货及安装周期是否以此为准:合同签订,开工后12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
答:是的。
7、针对招标文件第60页技术评分内容、投标人生产能力(4分),在停车设备行业中,以上生产设备属于厂家最基本的普通生产设备,并非高精端设备,各个投标人均有此设备,否则停车设备均无法自主生产,但设备的文字描述具有局限性。自主生产的设备厂家均有以上功能的生产设备,但设备采购合同名称均与招标文件设备文字描述不一样。比如自动烤漆、喷塑设备均属于涂装最基本的设备,我司采购设备合同为涂装线;比如现停车设备的标准件在停车设备行业中基本都是机器人焊接,我司设备采购合同为机器人焊接工作站,同样具有自动焊接功能。
此条评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生产能力(4分)、投标人或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均可)以下设备的: 1.具备自动化烤漆生产线或自动化喷塑生产线等涂装设备; 2.具有H型钢自动下料生产线或具有自动化焊接生产线等机器人焊接设备。以上每项得 2 分,满分 4 分。”。
答:不要求设备的购置(或租赁)合同中反映的设备名称必须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若生产线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且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能够体现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予以认可。
8、投标报价是否包含“总包单位配合管理费用”?请给予明确。
答:中标人需要总包单位提供水电服务的,水电费由中标人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由中标人自行支付给总包单位,协商不成,按合同结算价的千分之三支付,中标人不支付的,可由建设单位代扣,并增加15%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9、投标报价是否包含“停车设备的年检费用”?请给予明确。
答:包含,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项。
10、招标文件P3页招标公告-招标条件中提到项目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招标文件P3页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提到招标项目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
疑问:关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本次招标项目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机械车位采购及安装”,名称以此为准。
11、招标文件第108页钢结构要求:所有外露钢材的非摩擦表面均应作良好的防锈处理,设备主体钢结构均采用抛丸喷砂除锈、喷漆的表面处理方式,保证至少五年不锈蚀。主要钢结构均采用优质钢材(推荐品牌:莱钢、马钢、鞍钢、宝钢、武钢),用螺栓连接,整体结构调试完成之后,钢结构点焊接及接地。
疑问:推荐品牌中主要生产板材和H型钢,但不生产方管,满足不了设备钢结构部件用材需求。为了满足设备材料需求,需增加生产方管材料品牌厂家。
建议修改为:主要钢结构均采用优质钢材(推荐品牌:莱钢、马钢、鞍钢、宝钢、武钢、友发、正大)。
答:同意修改,按上述意见修改。
12、该项目为电子标,我司在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格式后发现,招标文件目录及格式包含《商务条款偏差表》,而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中却无《商务条款偏差表》这一项内容,请问:《商务条款偏差表》放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其他资料》目录中是否可以?
答:可以。
13、从招标文件P130页投标文件目录、格式来看:《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为投标人对照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条件,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包括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体系认证、投标人生产能力、质保期。
疑问:我司在仔细研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各项节点以后发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只分为《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奖项、荣誉》这2个节点,请问:投标人体系认证、投标人生产能力、质保期等其它商务文件详细评分标准放入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目录下是否可以?
答:可以。
14、招标图纸显示,部分区域通道宽度不足5800mm,可能导致设备安装后通行空间受限,影响消防及日常使用安全。建议核实并调整相关尺寸要求。
答:相关尺寸满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5、部分设备的后立柱设计位于集水坑上方,可能影响结构稳定性及长期使用安全。建议优化设备布局或调整土建方案。
答:按图为准,局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微调,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16、因土建影响,部分区域仅能满足5000mm(长)×1800mm(宽)的停车尺寸,而国家标准要求为5000mm×1850mm,可能导致验收不达标。建议核实并调整相关参数,或明确是否允许局部放宽标准。
答:图纸中尺寸满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未提供详细的合同条款内容,尤其是付款方式(如银行转账或其他形式)。请补充完整的合同文本及支付细则,以确保投标人充分了解交易条件。
答: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8、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即日启动,但实际项目中通常需支付预付款后方可正式实施。建议修改为:“合同自支付预付款之日起生效,项目启动时间以预付款到账为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9、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部分增加了限制条件建议修改。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自动化烤漆生产线或自动化喷塑生产线”,但机械车位生产并非必须依赖此类设备,且部分合规供应商可能采用外协喷涂方式。建议删除该条要求。
答:详见本补疑第七条回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0551-626369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831
2025年7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