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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滨湖新区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费用审核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6BHCZ044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新区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费用审核定点单位项目变更、补充及延期公告 “滨湖新区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费用审核定点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6BHCZ0440)变更、补充及延期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第3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 与
就“滨湖新区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费用审核定点单位”(项目编号:2016BHCZ0440)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体方,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主体方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如联合体中标,则主体方负责 等工作;参加方负责 等工作。各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4日17:00”,现延期到“2016年3月30日17:00”; 4、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17:00”,现延期到“2016年3月31日17:00”。 5、本项目招标需求添加一条: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不得超过2%,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51- 66226778 66223668 传真:0551- 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九.联合体协议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