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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阳区重点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原项目编号:2016BLCZ062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重点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答疑公告 “庐阳区重点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项目编号:2016BLCZ0629)答疑公告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1)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5个单栋住宅楼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清单控制价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房建项目工程造价编制业绩:”中业绩可否是单个合同内5栋楼满足1.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清单控制价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房建项目(比如某安置小区1#、4#、5#、7#、8#楼单体建筑面积都在1.5万平方米且造价均3000万以上)? 5栋楼编制在同一清单内可否计算成5个单栋住宅楼业绩?不少于5个可包含5个? 答:1、可以为单个合同不少于5栋住宅楼且单栋住宅楼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且单栋住宅楼清单控制价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业绩; 2、5栋楼可在同一清单内,但清单内须体现每栋楼的清单控制价; 3、不少于5个可包含5个。 二、我们是安徽省外企业,在安徽设立了分公司。 1、公司人员证书注册在安徽分公司的人员,是否可以做项目组成员? 答:可以。 2、公司业绩是否可以用分公司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库”做的项目作为公司业绩? 答: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作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库成员所承接的具体造价咨询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为本项目业绩。 3、人员在安徽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可以作为人员社保证明? 答:可以。 4、一个人员是否可以在“重大房建项目(安置房等)参编人员配置”与“市政道路参编人员配置”同时出现? 答:可以。 三、请问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常驻代表是否可以用合肥分支机构人员? 答:可以。 四、投标人资格中外地进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应投标前必须按合肥市建委合建[2014]71号《关于对外地进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基本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办理报备。 答:是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条“投标人资格”第4点:“外地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登记”。 五、人员要求中,重大房建项目(安置房等)和重大市政道路项目参编人员,是否可以提供同一个安装专业或市政专业人员?驻点人员是否可以计入重大房建及市政道路编制人员中? 答:可以。 六、重大房建项目(安置房等)参编人员与重大市政道路项目参编人员是否需要提供造价人员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三章第二条人员配备要求:“:标文件中须提供总负责人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驻点人员2013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造价员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和上述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人员的专业资格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采进行核实,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更换满足要求的人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陈工 、戴工 电话:0551- 66223698 、0551-66223706 传真:0551- 66223764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