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试运行调试工程招标项目答疑
“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试运行调试工程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1051)答疑如下:
问题一、关于业绩证明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8条,要求: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原件备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初审表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本项目中所指业绩应当是经过国内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且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管机构网站可查询中标情况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业主证明及与该项目对应的供货(服务)发票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评审细则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所提供运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和业主证明原件为准。
请问:上述各条要求中,应以哪条为准?
答:业绩证明以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初审表和评审细则为标准(注:初审表中的“该项目对应的供货(服务)发票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此条删除)
问题二、关于投标文件构成
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四.投标产品一览表
五.投标响应表
六.货物说明一览表
七.产品质量承诺
十二.生产厂商授权书
十五.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十六.所投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请问:因上述文件主要是对提供设备的描述,但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内容是:合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调试服务”,不提供工程设备,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可以删除?
答:本项目为服务类招标,可以删除。
问题三、关于投标业绩承诺函
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九项投标业绩承诺函中的格式表格中,需要提供“供货范围(设备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
请问:该部分要求为设备采购类项目信息,但本项目为服务类,服务内容为污水处理厂的调试运营服务,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招标内容不符,是否可以删除?
答:参照服务类项目,表格形式可自行制作。
问题四、关于人员配备表格格式
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十七项:项目人员配备,表格(一)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中要求提供“已完成或执行中项目情况”;表格(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表格(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均要求提供“近五年执行中和已完项目情况”,包括建设单位、开、完工日期、工程质量等信息;
请问:该部分要求为工程建设类项目的人员配备要求,但本项目为服务类,服务内容为污水处理厂的调试运营服务,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与招标内容不符,是否可以删除?
答:参照服务类项目,表格形式可自行制作。
问题五、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等是否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答: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瞿工
电话:0551- 66223668、66223831 传真:0551-6622365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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