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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正线保洁委外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BFCZ124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正线保洁委外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正线保洁委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1240)答疑公告如下: 1、在投标人资格中,第三项:“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人民币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保洁管理服务业绩”。我方认为:保洁服务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且在详细评审指标中,也明确物业管理业绩作为评分因素,因此,建议本条款能否修改为:“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元人民币的非住宅类公共场所物业管理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要求中:“6、本项目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仅指机场、车站、轨道交通、商场、医院、学校、公益性场馆、办公楼(含写字楼)”。我方认为,高标准室外保洁服务的难度不亚于室内保洁的难度,为此,建议能否在本条款中将非住宅类公共场所涵盖商业街区、旅游景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开荒保洁费用是否纳入本次投标报价 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三项中,保洁范围及内容中,包含各车站的开荒保洁。特请明确开荒保洁费用是否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 答:各车站开荒保洁费用已纳入投标报价中。 4、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项项目管理组织、人员配置要求中“(1)项目负责人: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两年及以上类似物业管理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且备注内容为“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包括:项目经理毕业证书、物业管理师资格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对此,请明确项目经理是否必须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 答:项目经理须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物业管理业绩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给招标人核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或造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8.6详细评审指标: (1)“ 资信状况”中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 的 “AAA及以上资信等级企业”荣誉的得3分,“AA资信等级企业”荣誉的得2分;A资信等级企业”荣誉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我方建议能否将此条款调整为:“近3年内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AAA及以上资信等级企业”荣誉或资金信用证明的得3分,“AA资信等级企业”荣誉的得2分;A资信等级企业”荣誉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在评分细则中,要求投标人“(1)项目负责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请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包括(县)市级人民政府。 答:包括。 6、项目编号为2016BFCZ1240-1、2016BFCZ1240-2,均提出问题对于投标人资格人第二条: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我公司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级资质,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证书,请问拥有这个清洁一级资质证书可以报名这地铁的保洁招标吗? 答:不可以。 7、对于投标人的资格第二条,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 请问我司有保洁甲级质资行吗,其实物业和保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物业是以管理为主,保洁为辅,我们是专业保洁公司,在深圳高铁动车所有高铁保洁业务,在南广高铁贵广高铁沿途车站有折返保洁业务,有贵阳北、东莞东、深圳西、深圳东站的保洁业务,这些都可以提供原件合同查看,请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