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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锦绣大道(上海路-巢湖南路)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BFCZ1666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锦绣大道(上海路-巢湖南路)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锦绣大道(上海路-巢湖南路)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1666)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在技术标评标办法中规定:“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请问:是否此质量认证体系的颁发单位是特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还是其他认证机构颁发的也认可?国家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认证权限已经放开,很多机构经授权都可以进行认证,而且国家都是认可的,如果本项目特指颁发机构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则有明显的倾向性,有失公平,且有暗箱操作的嫌疑。建议此条修改为:“通过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若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注册,请问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注册受理回执”原件代替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请问是否认可?

答:认可,须提供受理回执原件。

3、在招标文件P3页中“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近五年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市政道排工程监理业绩。” 而在P9页中“工程监理业绩要求特别说明里1、本招标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近五年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市政道排工程监理业绩。”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企业初审业绩为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市政道排工程监理业绩,其余三个类似业绩只需提供投资额不少于15000万元的市政道排工程监理业绩即可?请明确!

答: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66223792   055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654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711

三、附件

附件:2016BFCZ1666答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