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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滨湖新区徐河排涝泵站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BHCZ081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滨湖新区徐河排涝泵站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滨湖新区徐河排涝泵站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BHCZ0815)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基本情况中的企业信誉:第3点(3、近三年监理单位获得建设监理协会
“优秀监理企业”的,“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3分),水利部及地方省市近年来从未进行过优秀监理企业评选,据我单位了解,建设系统有此评选,所以我单位认为该条款不适合水利部监理企业参与竞标的项目,存在不公平竞争因素,建议删除,同时希望贵公司在今后招标过程中注意该条款设置的前提。 答:本条修改为:近三年监理单位获得建设监理协会
“优秀监理企业”的,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3分,或近三年监理单位获得安徽省水利厅 “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的,A得1分,AA得2分,AAA得3分。 2、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第1点(1、近五年内获得的表彰的,市级得2分,省级得4分,国家级得6分),水利部及地方省市近五年也从未组织过优秀监理人员的评选和监理人员工作情况的评比,建议删除(原因同上)。 答:本条修改为:项目总监近五年内同时具备一个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水闸工程和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泵站工程监理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水闸工程或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泵站工程监理业绩的得2分,累计6分。 3、建议设置水利部监理企业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按2015版前的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此版不适合水利部监理企业,存在不公平竞争因素。 答:本次招标文件版本不作修改。 4、投标人资格第五条:5、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合建【2015】41号)文件,凡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请问:针对外地监理企业,经咨询合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肥备案是针对住建部颁发的资质,我单位是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无法在合肥市建委办理进肥备案登记,此项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本条修改为: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合建【2015】41号)文件,凡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企业,须在安徽省水利厅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5、投标人基本情况中的企业信誉:第4点(4、近三年所监理项目获得质量奖项的,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3分);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第2点(2、近五年内所监理项目获得质量奖项的,市级的2分,省级得4分,国家级得6分);请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奖是否符合以上奖项要求? 答:符合。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831、66223712 传真:0551- 6622365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