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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3、4、5号线及1号线3期项目全程声像档案拍摄采集、编辑制作
原项目编号:2016BFCZ1502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31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3、4、5号线及1号线3期项目全程声像档案拍摄采集、编辑制作答疑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3、4、5号线及1号线3期项目全程声像档案拍摄采集、编辑制作”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1502)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人员配备的“取材”是怎么定义的?具体做什么的? 答:取材是具备视频影像采编专业及工程声像档案制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大量信息采集后素材筛选,因大量的素材基本来自现场复杂而不同的施工节点,且现场素材采集质量受环境约束较大、较多,需要对工程声像档案进行编辑前的校对,避免大量素材采集编辑后导致后期无法进行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声像档案移交验收及查阅利用,所以要求中标企业增加必备工序。 2、关于存储设备:NETAPP 10TB 网络存储。因为素材量很大,而且这个设备据我了解是需要连接服务器,这个服务器是连接到贵单位的服务器么?如果不是连接服务器,最终这么庞大的素材量如何提交给贵单位? 答:NETAPP
网络存储目前基本应用于专业信息存储领域,由于采集存储量较大,对于信息安全要求较高,所以要求声像实施单位具备声像档案存储管理及过渡的能力,后期工程竣工验收后将以实体档案储存介质(照片档案:需要按照声像档案制作归档国标及地方标准冲洗成册、视频及录音档案:需按照声像档案制作归档国标及地方标准以专业档案级DVD光盘刻录移交)档案级光盘要求参见档案行业标准(DA/T38-2008)。 3、关于声像档案成果展示宣传要求的第一条:根据甲方要求分别制作相应的宣传片。这个相应宣传片有没有具体数量?还是不定量,不定期?具体达到什么样的验收标准? 答:乙方需在合同期内分别编辑制作两部电视片,一部满足政府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验收工作要求,一部服务于甲方对外宣传工作需要。一般电视片于项目试运营前半年开始制作,与开通运营基本同步完成制作。两部电视片制作以乙方单位所拍摄声像档案资料为基础,满足档案主管部门及甲方需求即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