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三圩”建设项目景观园林设计定点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6BBCZ188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三圩”建设项目景观园林设计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变更公告

“包河区“三圩”建设项目景观园林设计定点服务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6BBCZ1880)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请问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不满足。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履约完成的(投标文件中除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外,还须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履约完成的业主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开具的证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等)”,请问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是否指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主开具的证明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等其中一项即可?是否要提供原件?

答:是的,提供其中一项即可,原件携带备查。

3、请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初审指标和详细评审指标)中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书、企业相关证件等,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原件?

答:不需要。

4、本项目付款方式为“以每个项目施工图清单控制价作为取费基价,按项目支付进度款:①完成方案、施工图设计并审图合格后及完成施工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后支付至40%;②项目完工后,支付至80%;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工程决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请问如无施工图清单控制价时或者项目在施工招标前中止等情况,该如何计费?

答:原则上必须按清单控制价为取费基价,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施工招标中止,必须以业主方书面通知为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项目概算价为取费基价。

4、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92109:30现变更为201692309:30

5、原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4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号开标室。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920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