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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2018年造价管理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2016BBCZ2553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8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2018年造价管理服务单位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2018年造价管理服务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016BBCZ255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31页固定办公场所中如果是租赁的同一栋楼同一层楼不同办公室(多个不同房产证,房产证户主不同)可否累计计算面积。 答:可以累计。 2、本项目报名截止28号,国庆7天不是工作日,建议延期。 答:开标时间不延期。 3、驻点安装造价师每增加一个单个项目造价≥3000万元的单独安装(供水、供电、消防或暖通)专业工程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业绩[包含安装(供水、供电、消防或暖通)专业工程内容的总包项目业绩等不予认可],得1分,最高得2分;大部分业绩都是总计在总项目内很少单独提出,是否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1、造价管控服务范围为:项目招标前造价测(估)算、招标阶段清单控制价的编制指导”中“招标阶段清单控制价的编制指导”包含哪些内容? 答:指提供技术支持、审核、复核,督促、管理、管控。 5、投标人业绩、驻点造价师业绩中“每个合同业绩不重复计算分数”,各地市、审计局的年度大合同只算一个业绩吗?还是按任务单计算业绩? 答:若为年度大合同(或框架协议),具体以各个项目签订的合同算单独业绩,如果未签小合同,按照每次任务单项目算业绩,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每次任务单项目算业绩的,除提供任务单复印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年度大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同一个合同或同一个任务单,有多个标段,只算一个业绩,不同标段造价可以合计计算。 6、投标人和驻点造价师是否可以共用一个业绩? 答:可以共用一个业绩,但编制投标文件时建议在投标人业绩和驻点造价师业绩2个地方分别放置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7、土建和安装的驻点造价师共用完成的项目是否可以分别计算分数? 答:不可以,证明驻点造价师业绩必须要在项目合同中有明确的造价师姓名或业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方可做为一个业绩使用。 8、招标文件P32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奖项指标描述中关于“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选进入A库资格的,每一次得1.5分,满分4.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分依据。”因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只进行过一次A库的评选,此条约束了多数潜在投标人参与此项目的投标,建议此条打分项取消。目前在安徽省大部分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未设立有A库,建议进行调整。 答: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选进入A库资格的,每一次得1.5分,满分4.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分依据。” 现修改为:“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进入地市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的年度定点造价库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作为评分依据,每一个符合要求的合同得1.5分,满分4.5分。” 9、请问我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是工业用地,暂时办不下来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和租赁协议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87、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