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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百大合家康2016年度-2018年度加工配送运输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BFCZ2117
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2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百大合家康2016年度-2018年度加工配送运输服务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百大合家康2016年度-2018年度加工配送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2117)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是在在开标之前缴纳都可以吗?回执需不需要放入投标文件中? 答: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号转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要求。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是由中标单位承担吗?具体金额是多少? 答:是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要求。 3、招标文件中第30页“详细评审指标”中“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车辆或驾驶人员外包服务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请问该业绩是指我公司作为合同乙方承接业务还是作为合同甲方发放业务? 答:本业绩要求是指投标人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乙方,收款单位)所实施的服务内容。 4、招标文件中第31页“详细评审指标”中“综合实力”要求:“在安徽省内各地市均设分支机构:在全省内设立超过16个地级市分公司(含16)的,得8分;分支机构8个(含)-15个的,得5分;分支机构3个(含)-7个的,得2分;分支机构2个及以下的,不得分。”。请问我公司在各地市分支机构是合作加盟的形式,是否符合本项要求?如符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此处分支机构是指与投标人存在隶属关系,须提供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5、招标文件中第31页“详细评审指标”中“综合实力”要求:“3、企业服务外包人数超过7000(含)人,得10分,6999-4000(含)人得5分,3999-2000(含)人得2分,2000人以下不得分。”。请问此项是要求企业自有员工人数吗?能否降低本项评分指标? 答:是的。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根据招标文件中第30页“详细评审指标”中“业绩”要求,我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页数较多,是否需要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答:不需要。但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关键页,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出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评审要素,如合同中无法明确反映,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二、变更部分 1、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 27 投标人信用记录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下列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行贿犯罪档案:人民检察院书面证明原件;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时,除行贿犯罪行为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分别加盖公章(承诺及截图参考格式参见附图,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人信用承诺”)。 6、投标时,承诺及截图证明未按规定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投标无效。 现变更为: 27 投标人信用记录 1、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下列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行贿犯罪档案:人民检察院书面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原件携带备查);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时,除行贿犯罪行为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分别加盖公章(承诺及截图参考格式参见附图,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人信用承诺”)。 5、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在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前对此进行评审,所提供的承诺及截图证明未按规定提供、提供不完整或不实,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人信用承诺中承诺附件“2、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 现变更为:“2、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原件携带备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1,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14 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