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至六安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BFCZ2195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2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至六安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至六安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BFCZ2195)答疑公告如下:

1、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请问如果投标人本身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而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存在上述某一项不良记录是否影响投标人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为中标人。

答:本次招标中,投标人分支机构不良记录不影响投标人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为中标人。

2、根据招标文件中“(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与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不符,该文件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问是否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 66223712

传真:0551- 66223654                                    

网址: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1214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