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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智慧城市数字空间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6BGCZ3571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9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智慧城市数字空间建设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

“高新区智慧城市数字空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6BGCZ3571)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如下:

答疑部分如下:

1、关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智慧城市数字空间建设项目,现提出疑问,该招标文件是否对具体的投标文件评分标准作出详细说明,是否可以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要点和各项分值做出详细说明?

答: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有效最低价,只有初审指标,无评分办法。

2、招标文件第3页的投标人资格: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内容须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我司认为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内容,门槛资质设置不合理不全面,能否给予调整?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37页的第(2)项:须提供高新区历史主要发展建设期内(2009-2016)的空间数据,卫星影像空间分辨率不低于0.61米,完整覆盖高新区128平方公里的不少于五个年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图片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每年不得少于1张)。涉及本项目的卫星数据应具有合法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卫星数据公司或其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使用授权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此条款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能否给与调整或删除?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二章29条(P11页)“4、本项目将对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初审和得分业绩)进行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以及第七章六、投标业绩承诺(P71页)“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包括初审和评审业绩)并一一对应的业绩,如投标文件中实际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表中未填写或与表中填写业绩不匹配,可能导致业绩评审不通过或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的初审及评审业绩数量均不得超过初审及评审指标要求的数量上限(例如:招标文件业绩评审指标中规定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则投标人在此项评审指标中最多只能提供3个对应业绩供评标委员会评审),且应一一对应。否则,可能导致业绩评审不通过或不得分。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P57页)“7.评标委员会从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选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无须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我司认为此项目为“服务类有效最低价”投标方式,招标文件内容前后冲突,理应删除分值相关内容。

答: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有效最低价,符合性评审指标中无业绩项。

变更部分如下:

招标文件第37页“建设工期”中的第(1)项,原为:“须具有开展本项目测区航空摄影需要的相关空域批文(包括军方、民航管理部门的批示性文件及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空域批文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现变更为:“须具有本项目测区航空摄影需要的相关空域批文(包括军方、民航管理部门的批示性文件及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空域批文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如投标人不具有航空摄影等相关方面的资质条件,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投标人须对相关结果负总责。被委托的单位须具有本项目测区航空摄影需要的相关空域批文(包括军方、民航管理部门的批示性文件及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空域批文及投标人与被委托单位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延期部分如下: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11310:30,现延期到“2017123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4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8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2016BGCZ357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