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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自主创新产业基地四期B栋写字楼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6BSCZ338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自主创新产业基地四期B栋写字楼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蜀山自主创新产业基地四期B栋写字楼物业管理”(项目编号:2016BSCZ3381)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49页要求:“1、投标人近5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守信用重合同企业”荣誉,每次得1分,满分3分”。我单位建议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内获得过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守信用重合同企业”荣誉,得3分,满分3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我单位根据蜀山自主创新产业基地四期C、D写字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前期招标总评图,本次招标范围与上述项目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同时按照《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进行。新建物业,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的物业管理区域,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综上所述,我单位建议本项目评审标准应与蜀山自主创新产业基地四期C、D写字楼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答:根据委托单位提供资料显示,本项目属合作开发的管理区域,大厦已设置独立的公共设备及设施。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50页详细评审指标中企业荣誉中为:“1、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获得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示范大厦”荣誉,得4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示范大厦”荣誉,得2分。注:不累计计分,以投标人获得最高荣誉计。”我单位建议应予以累计计分。 答:不累计计分。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50页详细评审指标中企业荣誉中为:“1、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获得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示范大厦”荣誉,得4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示范大厦”荣誉,得2分。” 现变更为:“1、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获得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有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示范大厦”荣誉,得4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有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示范大厦”荣誉,得2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1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