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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2017-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7BCCZ032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2017-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项目监理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长丰县2017-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BCCZ0321)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中的“拟任总监”,请问总监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以交工时间为准,还是竣工时间为准? 答:总监业绩无时间限制。 2、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3、凡持各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省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请问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是否需要满足此条款? 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标段项目总监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问:1)社保证明材料是否只需项目总监和授权代表人提供,其他人员不需提供? 2)高等院校的校办企业中多数员工是高校的事业编制,无法出具企业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依据下列同时提供:①院校创办成立校办公司的工商注册相关资料;②院校入股校办企业股权验资报告;③院校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事业编制的证明材料。从而证明院校与企业的隶属关系。 答:1)投标文件中仅须提供项目总监和授权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人员不需提供
;2)可以。 4、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的“8、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人员配备中总监专业要求公路工程,总代专业要求公路工程,监理员未做专业要求,但每个标段人员配备表下面说明各人员专业配备必须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其中桥梁工程岗位、造价岗位,实验岗位,安全岗位作了相应人员数量要求。请问是否可以理解只是岗位要求,不做专业要求? 答:以变更公告为准。 5、监理员岗位证书要求是否可以用省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答:可以。 6、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需求的“8、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监理员岗位要求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交通部门没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只有监理员培训证书,请问监理员培训证书能否代替监理员岗位证书? 答:可以。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中的“企业业绩”中要求“注: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