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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发区繁华湿地公园、街头游园等8个项目景观设计
原项目编号:2017BBCZ046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7日 17: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开发区繁华湿地公园、街头游园等8个项目景观设计答疑公告二 “包河经开发区繁华湿地公园、街头游园等8个项目景观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BBCZ0469)答疑公告如下: 1、项目概算1600万是否是指暂定的设计费用? 答:是。最终设计费用为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工程初步概算中的建安费(若无,以项目施工控制价)为计费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号文计算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设计费*60%。 2、本次招标含8个项目,目前招标文件中规定了设计费支付方式: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①完成方案设计并审图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30%;②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支付至设计费用的60%;③项目完成施工招标,支付至设计费用的80%;④项目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完成,一次性支付尾款。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能否进一步明确付款阶段是8个项目统一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上述支付方式支付? 还是可以根据单个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在单个项目完成相应阶段的工作后,进行单个项目的支付? 答:根据单个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进行支付。支付方式调整为: 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①完成方案设计并审图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30%;②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支付至设计费用的60%;③项目完成施工,支付至设计费用的80%;④余款审计后一次性支付。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设计周期 项目委托书下发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任务,(方案设计自项目委托书下发20日历天完成)。 上述设计周期是否是暂定周期? 答:不是,自项目委托书下发后按时间节点进行图纸设计。 4、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二、设计范围及要求”中“1、本此景观绿化设计范围:包含所含项目的全部的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总建设投资约31480万元。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场地进行绿化项目各阶段设计、评审(确保审批通过)以及配合施工、验收、移交。含各阶段报批、报审、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概算编制报审、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所必需的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 请问工程量清单编制是由业主委托独立专业机构进行编制?还是由中标单位进行编制? 答:设计单位对设计的施工图纸进行工程概算编制。 5、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二、设计范围及要求”中“3、设计按照总承包方式,包括景观设计所需要牵涉到的所有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勘察、测绘、设计、汇报及方案专家评审(如需要)” 请问:勘察测量是否涉及到土建勘测、水利勘测和市政物探?如涉及,能否另行委托或者独立计价? 答:设计过程中如涉及土建勘测、水利勘测和市政物探,由设计单位自行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 6、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七、投标报价及设计费用结算方式”第1项中“(5)无论工程方案如何变化,中标人必须及时、高质量的完成相应的设计调整。内容含地质勘探、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所有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上述设计服务内容和相关评审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固定费率范围内。无论项目如何变化招标人将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用。” 请问:勘察测量是否涉及到土建勘测、水利勘测和市政物探?如涉及,能否另行委托或者独立计价? 答:设计过程中如涉及土建勘测、水利勘测和市政物探,由设计单位自行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 7、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七、投标报价及设计费用结算方式”中“3、设计单位应做到必须对工程现场足够了解,确保设计质量,提供合理施工图预算。积极配合做好方案审查汇报、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设计工作顺利推进。” 请问:施工图预算编制是由业主委托独立专业机构进行编制?还是由中标单位进行编制? 答:中标单位需提供合理的施工图预算。 8、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3、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园林设计业绩;”。本项目为景观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类似项目业绩的是否指“景观设计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园林设计业绩。 答:是的。招标文件及答疑中“单个总建筑面积”、“单项合同总面积”、“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单项合同总面积”、“单项合同面积”均指“单个合同景观设计总面积”。 9、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 4 拟任项目负责人 拟任项目负责人: 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园林设计业绩的(须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3分 ” 请问:如若我司业绩的设计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可以补充其他材料证明,如:业主证明或设计图纸扫描件。 答:可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742 66223831 传真:0551- 66223704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
三、附件